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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韦尔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4 号楼 4 层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7,181,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18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经理马剑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
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7,181,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苏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