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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江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本正先生持有江苏振江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份 685,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
     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褚本正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85,518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54%,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
     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褚本正               5%以下股东          685,518           0.54% IPO 前取得:685,518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褚本正                         685,518            0.54% 任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程刚                           162,566            0.13% 任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1
                                                                             限公司董事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          13,024,840                10.17% 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公司                                                               限公司管理
          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            6,340,085               4.95% 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企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管理

          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            5,073,600               3.96% 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                                                       公司与当涂鸿新文化产
                                                                             业基金(有限合伙)实际
                                                                             控制人为同一人
                       合计             25,286,609                19.75%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褚本正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18/12/1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竞价交易减持,
          685,518 股      0.54%                       2019/5/30       价格                     金需求
                                     不 超 过 :

                                     685,518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褚本正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褚本正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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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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