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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江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业务需要,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
       和海工”)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为 29,821.70 万元,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9,821.7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合计向尚和海工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29,821.70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尚和海工与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州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联合租赁协议》(合同编号:CSICTJ-SH-2019-11-002),
与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船
舶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SICTJ-SH-2019-11-004),《联合租赁协议》与《船
舶融资租赁合同》合称为“融资租赁协议”),拟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为
29,821.70 万元。
    近日,公司就融资租赁协议事宜与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
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均分别签署了《法人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为融
资租赁协议项下尚和海工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为 29,821.70 万元,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向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额度及期限均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范围,无须另行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提供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3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黄平;
    4、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安装、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国际海运辅
助业务,从事建筑工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尚和海工 80%的股权;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负债         流动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5,002.86     59.59        59.59      14,943.28   0             49.93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1-9 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负债       流动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6,416.41   1,784.49   1,784.49     14,631.92   0          -311.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总金额:29,821.70 万元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留
购价款、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送达费、公证费
及主合同项下租赁船舶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
    5、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达成展期协议
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在此同意,
保证人仍在展期内就债务人的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尚和海工的业务发展所作,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
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尚和海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尚
和海工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
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37,021.70 万元,
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39%,上述担保均没有发生逾期。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借款和融资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