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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在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定;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中期财
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
执行。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
账款”项目;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
“应付账款”项目。
    公司的科目设置及会计政策按此通知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
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