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关于公司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0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0年2月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0年2月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
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1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8,214,286 46.06
2 马秀慧 141,142,856 18.67
3 王耀海 136,614,994 18.07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664,665 2.7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8,105,018 1.07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6 5,395,242 0.71
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135,779 0.68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4,800,803 0.63
9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4,707,900 0.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 4,223,950 0.56
投资基金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总数比例%
1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8,214,286 46.20
2 马秀慧 141,142,856 18.73
3 王耀海 136,614,994 18.12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664,665 2.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8,105,018 1.08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6 5,395,242 0.72
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135,779 0.68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4,800,803 0.64
9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4,707,900 0.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 4,223,950 0.56
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