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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格娜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1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53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下午 4:00 在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 240 号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
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春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
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因激励对象周景平于授予日前6个月存在卖出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暂缓授
予其8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除激励对象周景平暂缓授予外,本次授予的其
他激励对象公司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
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17 年 6 月 20 日为授予日,授予 146 名激励对象 526.5 万股限制性
股票。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