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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泓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11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拟将“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
协同信息化平台”募集资金100,906,330.49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全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
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石柱、刘向明、张庆辉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