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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掌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7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作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四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
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
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
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两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
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