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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诚国际: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8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8 亿元(含 3.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
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60 万新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39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45,438,046.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953,953.20 元(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70022002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
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8 亿元(含 3.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必
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
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
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仍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对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
意见、广发证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均为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监管要求。

四、专项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8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
品。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
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18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嘉诚国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