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6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8,988,262.00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953,953.20 元,已由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广会验
字[2017]G170022002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60 万新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39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45,438,046.8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953,953.20 元(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70022002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嘉诚国际港(二期) 91,778.00 51,495.3954
2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 6,000.00 1,000.0000
链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
合计 97,778.00 52,495.3954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的需要,公司将通过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
径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了以上项目,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履行董事会等有关决策程序后置换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
所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
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
币 8,988,261.8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嘉诚国际港(二期) 674.2604 674.2604
2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程供应链 224.5658 224.5658
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
合计 898.8262 898.8262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际投
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17]G17002200235 号)。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广发证
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均为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有效,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人民币 8,988,261.84 元。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违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已经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立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98.8262 万元,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
字[2017]G17002200235 号);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