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广发证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3-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 限 司 被保荐 司简 嘉诚国
保荐代表人 林义炳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 张新强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一 保荐工作概述
目 工作内容
1. 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 是否及时审阅 司信息披露文 是
2 及时审阅 司信息披露文 的次数 0次
2.督 司建立健全并 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 是否督 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
但 限于防 关联方占用 司资源的 制
是
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 制度 内部审
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 司是否 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查询 司募集资金 户次数 2次
2 司募集资金 目进展是否 信息披
是
露文 一
4. 司治理督 情况
1 列席 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 列席 司董 会次数 0次
3 列席 司监 会次数 0次
5. 场检查情况
1 场检查次数 2次
2 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规定报 是
3 场检查发 的 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1
2 发表非 意意见 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 报告情况 场检查报告除外
除按规定出 的独立意见 场检查报
1 向 报告的次数 告外, 在 他需向交易 报告的情
形
2 报告 的 要内容 无
3 报告 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 的履行情况
1 是否 在需要关注的 无
2 关注 的 要内容 无
3 关注 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 工作 稿记录 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 司培训情况
1 培训次数 1次
2 培训日期 2017 12 15 日
3 培训的 要内容 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11. 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保荐机构发 司 在的问题及采 的措施
在的问题 采 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 会”运作 无 无
4. 股股东及实 制人 无 无
5.募集资金 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 保 无 无
8.收购 出 资产 无 无
9. 他业 类别重要 包括对外
投资 风险投资 托理 资 无 无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 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无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 他 包括 营 境 业 发展 无 无
2
状况 管理状况 心 术等方
面的重大 化情况
司及股东 诺 履行情况
履行 诺
是否履
司及股东 诺 原因及解决
行 诺
措施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 就股份限 做出 诺
1 自发行人股票 之日起 十 个 内, 人 转让或者 托
他人管理 人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
份,也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在发行人 个 内,若发行人股票 续 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 均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或者 个 期 收盘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 人 的发行人股票 定期限自
延长 个 若 人在 述 定期 满 内 的发
行人股票, 格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述 格均因
是 无
司派息 红股 资 金转增股 等除权除息 而作相
调整
3 在 述 诺期限 满 ,在 人 任发行人的董 或高 管理
人员期间,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超过 人 发行人股份的
25% 离职 半 内, 转让 人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份
离职半 的十 个 内通过证券交易 牌交易出 发行人股份
数 占 人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 超过 50%
4 述 格和股份 定 诺 因 人职 更 离职等原因
而
实 制人之一黄艳芸就股份限 做出 诺
1 自发行人股票 之日起 十 个 内, 人 转让或者 托
他人管理 人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
份,也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在发行人 个 内,若发行人股票 续 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 均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或者 个 期 收盘 是 无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 人 的发行人股票 定期限自
延长 个 若 人在 述 定期 满 内 的发
行人股票, 格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述 格均因
司派息 红股 资 金转增股 等除权除息 而作相
调整
段红星 原董 麦伟雄,郑玉明 邹淑芳就股份限 做出
诺
1 自发行人股票 之日起十 个 内, 人 转让或者 托他
人管理 人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
份,也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在发行人 个 内,若发行人股票 续 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 均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或者 个 期 收盘
是 无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 人 的发行人股票 定期限自
延长 个 若 人在 述 定期 满 内 的发
行人股票, 格 于首次 开发行的发行 述 格均因
司派息 红股 资 金转增股 等除权除息 而作相
调整
3 在 述 诺期限 满 ,在 人 任发行人的董 监 或高
管理人员期间,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超过 人 发行人股
3
份的25% 离职 半 内, 转让 人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
份 离职半 的十 个 内通过证券交易 牌交易出 发行人
股份数 占 人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 超过
50%
4 述 格和股份 定 诺 因 人职 更 离职等原因
而
他股东恒尚投资 粤科钜华 郑 权 伍文桢 段卫真 莫炳
洪 官淑 邹媚娟 罗钊 汤小英 黄丽华 汤小凡 李曼 黄
利聪 赵伟 陈瑶 赵欣 王英珍 周志鹏 梁思梅 奚晓娟 倪
任云 陈 飞 郭剑华 彭峥 杰 李智富 解 何生辉 马
源清 徐结 詹前杰 杨招英 陈永杰 李明 张立红 林良辉 是 无
就股份限 做出 诺
自发行人股票 之日起十 个 内, 人 企业 转让或者
托他人管理 人 企业 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的发行人股份,也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就 股意向和 意向
做出 诺
1 对于 人在 次发行前 的 司股份, 人将 格遵守已做
出的关于 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定的 诺,在限 期
内, 出 次发行前 的发行人股份 次发行时 开发 的
股份除外
2 述 定期 满 内,在满足以 条 的前提 , 人可
进行 1 述 定期 满 没 延长 定期的相关情形,
如 定延长期,则 延 2 如发生 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的情形, 人已 全额 赔偿 任 是 无
3 在 述 定期 满 内, 发生延长 定期情形的, 人
可以 于发行 的 格进行 ,如自 司首次 开发行股票
述 告之日 司发生过派息 股 资 转增股 等除
权除息 的,发行 格 相 调整
4 人保证 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的规定,并提前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以 告
5 如 人 反 述 诺, 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开说
明 履行的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 人因
履行 述 诺 而获得收入的, 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他 股 5%以 股份的股东恒尚投资 粤科钜华就 股意向和
意向做出 诺
1 对于 司在 次发行前 的 司股份, 司将 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 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定的 诺,在限
期内, 出 次发行前 的发行人股份
2 述 定期 满 内,在满足以 条 的前提 , 司
可进行
1 述 定期 满 没 延长 定期的相关情形,如 定延
长期,则 延 是 无
2 如发生 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 司已 全额
赔偿 任
3 在 述 定期 满 内, 发生延长 定期情形的,
司可以 于发行 的 格进行 ,如自 司首次 开发行股票
述 告之日 司发生过派息 股 资 转增股 等
除权除息 的,发行 格 相 调整
4 司保证 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的规定,并提前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以 告 5 如 司
4
反 述 诺, 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开说明 履行的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 司因 履行
述 诺 而获得收入的, 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关于 内稳定
股 做出 诺
1 司 要股东 在符合 中华人民 和国 司法 中华人
民 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 司股东增 关的部门规
是 无
章 规范性文 规定条 的前提 ,对 司股票进行增
2 要股东 诺按 司股份比例对 司股份进行 比例增
, 用于 次增 股份的金额以 度获得的 司 红金额的
50% 限,12 个 内累计 超过 度获得的全部 司 红金额
麦伟雄关于 内稳定股 做出 诺
1 在 司任职并领 薪酬的 司董 包括独立董 高
管理人员 在符合 中华人民 和国 司法 中华人民 和国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 司董 高 管理人员增 关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 规定条 的前提 ,对 司股票进行增
是 无
2 义 增 的 司董 高 管理人员 诺, 用于 次增
司股份的 资金以该等董 高 管理人员 度自 司实
领 薪酬总和的 30% 限,12 个 内累计 超过 度自 司实
领 薪酬总和的 60%
司就招股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做出 诺
1 若 招股说明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使投资者在买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 损失的, 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 若 招股说明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 规定的首次 开
发行股票并 的发行条 构 重大 实 影响的, 司将依法
回购首次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体措施 在中国证监会对
司作出 式的行 处罚决定书并认定 司 在 述 法行 ,
司将依法启 回购股份的程序 司已发行尚 的,回购
格 发行 并 算银行 期 款利息 司已 的,回购 格
是 无
据 司股票发行 格 计银行 期活期 款利息和 场 格孰高
确定,若 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股 资 转增股 等除
权除息 的,发行 相 作除权除息处理 回购股份数按
司首次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数 确定,并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
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 若 司 反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 时作出的任何 开
诺, 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 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开说明 履行 诺的 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 它 众投资者道
歉 如果因 履行相关 开 诺 给投资者造 损失的, 司
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如该等已 反的 诺 可继续履
行, 司将继续履行该等 诺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就招股书 在虚假记
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做出 诺
1 若 招股说明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使投资者在买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 损失的, 人将依
是 无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 若 招股说明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 规定的首次 开
发行股票并 的发行条 构 重大 实 影响的, 人将督促
5
司依法回购首次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 若 人 反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 时作出的任何 开
诺, 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 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开
说明 履行 诺的 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 它 众投资者道
歉 如果因 履行相关 开 诺 给投资者造 损失的, 人将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如该等已 反的 诺 可继续履行,
人将继续履行该等 诺
麦伟雄 郑玉明 邹淑芳就招股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做出 诺
1 若 招股说明书 在虚假记载 误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使投资者在买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 损失的, 们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 若 人 反在发行人首次 开发行 时作出的任何 开 是 无
诺, 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 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开
说明 履行 诺的 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 他 众投资者道
歉 如果因 履行相关 开 诺 给投资者造 损失的, 人将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如该等已 反的 诺 可继续履行,
人将继续履行该等 诺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就劳 派遣用工做出
诺
们将促使嘉诚国 及 子 司按照中华人民 和国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颁发的 劳 派遣暂行规定 2014 3 1 日起施行
的相关规定降 劳 派遣用工数 ,规范劳 派遣 宜 如因劳 是 无
派遣员工合法权利 到损害或 他 劳 派遣相关的原因,
司及 属 司被要求缴纳罚款 被追索相关费用或因 而遭 任
何 他损失, 们将及时 无条 全额补偿 司及 属 司由
遭 的一 损失
司就 租赁做出 诺
司将 续督促出租方尽快 得相关权属证书或出租许可文 对
是 无
于 司及 股子 司租赁的瑕疵 产, 司将 极 在产权
瑕疵的合 代 营场 ,保证 影响 常生产 营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就 租赁做出 诺
若发行人及 子 司 司租赁的 产在租赁 效期内被强制
是 无
迁或因纠纷 无法继续租用, 人将及时 无条 全额补偿
司因 遭 的一 损失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就解决 业竞 做出
诺
1 截 诺函出 之日, 人及 人 制的 司均 直接或间
接 任何 司构 竞 或可能构 竞 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
2 在 人作 司股东期间, 人 诺将 直接或间接参
营任何 司 营的业 竞 或可能 竞 的业 人
或将来 立的全资子 司 51%股权以 的 股 司和 他
是 无
人 制的企业也 直接或间接 司 竞 的或可能 竞
的业 如 人或 制的企业 任何第 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司 营的业 竞 或可能 竞 ,则将立即通知 司,并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让 司 人及 人 制的 司 诺将 向 业
司之业 构 竞 的 他 司 企业 组 或个人提供 术
信息 工艺流程 渠道等商业秘密
3 如 反 述 诺, 人 意 给 司造 的全部损失
实 制人段容文 黄艳婷 黄艳芸 黄 就 少关联交易做出
是 无
诺
6
1 人 诺在 司股份期间,尽可能避免直接或者间接
司及关联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 对于 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人将 格遵守 中华人民 和国
司法 司章程 和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 关规定,按
照 场 允 格并遵照一般 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按照 关规定
的程序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损害 司和 他股东的利益
3 人 诺坚决避免利用 人 司的关联关系损害 司和股东
的利益
段容文 黄艳婷 黄 麦伟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
做出 诺
1 人 诺 无偿或以 条 向 他 或者个人输 利
益,也 采用 他 方式损害 司利益
2 人 诺对职 费行 进行 束
3 人 诺 用 司资产 履行职 无关的投资 费
是 无
活
4 人 诺由董 会或薪酬 考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 钩
5 若 司 续 出股权激励 策, 人 诺拟 的 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钩
长
四 他
报告 说明
1.保荐代表人 更及 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对保荐
机构或者 保荐的 司采 监管措施 无
的 及整改情况
3. 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
以 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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