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9-03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5 月 20 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
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其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利于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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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
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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