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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起步股份: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
          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起步”)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福建起步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福建起步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起步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
要,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支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申请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与泉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建起步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
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福建起步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8)、《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城南工业区东拓新区(涂寨)

     法定代表人:周建永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加工、销售:儿童用品、服装、服饰、校服、针纺
织品、羊毛衫、领带、反光衣(含)背带、袜类、箱包皮具、头盔、针线盒、手
套、眼镜、鞋类,帽、玩具、围巾;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
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营运、维护;电
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福建起步资产总额为 37,736.3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2,889.4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889.49 万
元,净资产为 24,846.86 万元;2018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22,552.04 万元,
净利润 349.60 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福建起步资产总额为42,672.34万元,负债总额为
17,989.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989.75万元,净
资产为24,682.59万元;2019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14,380.63万元,净利润
-183.22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泉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建
起步向泉州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债权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支行


    乙方(保证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主债权所述之
最高余额内。


    (四)保证期间


     4.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对外付款之次日
起两年。

     4.3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
起两年。

     4.4.若主合同为各类贸易融资合同或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单笔贸易融资
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主合同为其他债权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
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85,000 万元(不包
含本次担保事项),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4.81%。其中,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0,000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19.34%;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为全资子公司青田起步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 15,000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67%;全
资子公司青田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控股股东香港起步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利民、董事程银微、董事周建永、自然人祁小
秋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债券下承担的担保
责任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总额为 40,000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5.79%。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
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