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
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47,462,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2%。本次延期购回后,张茂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77,040,000 股,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52.2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50%。
● 张茂义先生本次办理延期购回的业务,主要用于归还融资本金,不涉及新
增融资安排。截至目前,张茂义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引发平仓
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关于办理股份
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 13,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1 月 28 日,到期购回日为 2020 年 1 月
28 日,购回期限为 365 天。
2020 年 1 月 20 日,张茂义先生就上述 13,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购回交易日由 2020 年 1 月 28 日延期
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
单位:万股
股 是否 是否为限 质押
本次延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为控 售股(如 初始交易 原购回交 延期购回 融资
期购回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 股股 是,注明限 日 易日 交易日 资金
股数 质押 比例 比例
称 东 售类型) 用途
张 是 1390.00 否 否 2019.1.28 2020.1.28 2021.1.28 浙商证券股 52.24% 18.50% 其他
茂 份有限公司
义
合 / 1390.00 / / / / / / 52.24% 18.50% /
计
注: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融资资金用途为归还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融资本金。
(二)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茂义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股东 持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名称 比例 股份 股本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量 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张茂 147,462,262 35.42 77,040,000 77,040,000 52.24 18.50 0 0 0 0
义
合计 147,462,262 35.42 77,040,000 77,040,000 52.24 18.50 0 0 0 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张茂义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4,587 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 31.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02%,对应融资余额为 15,000 万元;未来一年
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6,314 万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42.82%,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5.16%,对应融资余额为 20,000 万元。
张茂义先生本次办理延期购回的业务,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张茂义先生进
行本次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主要用于归还融资本金。张茂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资信状况良好,主要还款来源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
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
并出现平仓风险,张茂义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
对上述风险。
(二)张茂义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延期购回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张茂义先生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
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2、张茂义先生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张茂义先生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
况。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