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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通国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7-08-15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孙德良先生、毛志宏先生、刘朋孝先生、张金山先生认为: 公
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