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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明环保: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明环保”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明环保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67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7,00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2,343,396.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
如下:
                                                                                 单位:元
                            明细                                        金额(元)
 2018年12月14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63,300,0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0,115,286.11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256,562.65
 减: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发行费用                                                   470,000.00
 加:2018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92,523.67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5,650,674.91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名称
浙江伟明环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3202029045853788     协定存款户    473,022,701.47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苍南伟明环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801012501575036     协定存款户     20,000,000.00
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温州分行
瑞安市海滨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明环保能源有                           19299901040028051      协定存款户     2,627,973.44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限公司
武义伟明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7904245410502       协定存款户     50,000,000.00
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合计                                                         545,650,674.9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5.65万元(未含募集
 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 项 目 11,011.53 万 元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1,737.1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234.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37.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37.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进                      本年度实现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1)                                     额(2)                                   度(%) (4)=(2)/(1)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额的差额(3)=(2)-(1)                             期



苍南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            否              11,234.34          11,234.34             11,234.34                                                        -11,234.34                        2018 年 1 月     7,198.74            是                  否


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否              33,500.00          33,500.00             33,500.00           11,737.18              11,737.18             -21,762.82             35.04% 2019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否              21,500.00          21,500.00             21,500.00                                                        -21,500.00                        2019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66,234.34          66,234.34             66,234.34           11,737.18              11,737.18             -54,497.1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53,711.16 万元,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3,711.1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苍南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和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18 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控股公司已将 11,011.53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不适用
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
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18 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53,711.16 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苍南
县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 9,347.81 万元、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26,734.14 万元和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7,629.21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711.1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11,011.53万元募集资金转
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
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
置换工作尚未完成。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会计师对伟明环保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64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认为“伟明环保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
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伟明环保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指导持续督导小组成员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
种方式,对伟明环保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检查和审阅募集资金相关的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银
行凭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相关文件,并与公司高管、财务部
负责人、账户开户银行的联系人等相关人员沟通确认。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伟明环保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勇                  刘海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