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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1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
   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按照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 2017 年度及以
后期间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等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相应会计准则。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项
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本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166,666.68 元,其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他收益增加 166,666.68 元。

    3、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
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年:持续经营净利润 47,583,438.43 元,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   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元;
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上年:持续经营净利润 63,401,949.25 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元。
                                            本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74,139.18 元,营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
                                            业外支出减少 14,433.60 元,资产处置收
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益增加 59,705.58 元;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
                                            上年:营业外支出减少 132,238.01 元,资
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产处置收益减少 132,238.01 元。
    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对 2016 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但不涉及 2016 年度损益和资产的
变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
更会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
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