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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1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查后,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核,
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
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公司支付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及津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刘凯先生、董萍女士、张连辉先生、张星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薪酬事项;同意董事会提名
黄镔先生、付永领先生、王书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其津贴事项。我们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和薪酬、津贴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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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周茂伦:




孙书杰:




孔 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