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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1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于
2019 年 3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261 号)(以下简
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认购对象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用于认购汇金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公
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等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汇金通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关联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

    2、自汇金通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未出售以及以任何方式减持汇金通的股票;

    3、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汇金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汇金通的股票,也不存在减持汇金
通股票的计划;

    4、本公司获得汇金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规定锁定三十六个月;
    5、本公司确认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并将继续遵
守该等规定;

    6、如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汇金通股票情形的,
由此获得的全部收益归汇金通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