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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通: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4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8 月 29 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监事 2019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监事实行基本薪酬制;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其全部薪
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
岗位确定薪酬。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基本薪酬、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和等
级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如下:
 全年铁塔产量/万吨       实际产量/目标产量比(X)      高管薪酬奖惩对照比例( Y )

          20                     100%≤X                           40%

          19                   95%≤X<100%                        -10%

         <19                    X<95%                            -20%

    说明:
    1、实际完成 20 万吨产量,高管薪酬在基本薪酬基础上增长 40%。
    2、实际完成 19 万吨产量,高管薪酬在基本薪酬基础上降低 10%。
    3、实际完成不足 19 万吨产量,高管薪酬在基本薪酬基础上降低 20%。
    4、上述产量按照高管分管分配的产量分别考核
   (1)高管当月薪酬=基本薪酬标准*(1+Y);
   (2)由生产计划部每月 15 号之前制定次月的生产任务(目标产量),作为次
月绩效考核的产量标准;Y 取值根据上表中对应的产量数据进行确定。
    5、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平均绩效考核标准,即当月薪酬=基本薪酬标
准* (Y1+Y2+Y3)/3。
    6、国内销售副总和国际销售副总不适用绩效考核,仅领取基本薪酬。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薪酬总计

  刘凯               董事长            60                                   60

  董萍          董事、总经理           36           (-7.2 ,14.4)     (28.8 ,50.4)

  张星          董事、副总             24                                   24

 张连辉         董事、副总             24                                   24

 付永领          独立董事              5                                     5

  黄镔           独立董事              5                                     5

 王书桐          独立董事              5                                     5

  刘杰          监事会主席             36                                   36

 张明扬               监事             15                                   15

 王保德               监事             15                                   15
 安太武             副总         36       (-7.2 ,14.4)    (28.8 ,50.4)

 张巨锋             副总         36       (-7.2 ,14.4)    (28.8 ,50.4)

 梁庭波          董秘、副总      36       (-7.2 ,14.4)    (28.8 ,50.4)

 朱贵营      财务总监、副总      36       (-7.2 ,14.4)    (28.8 ,50.4)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19年6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
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或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
大会审批后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