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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艾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7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
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
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1)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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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金融工具-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变更为如下方法: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由银行承兑,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预期信   不计提坏账准备
                   用损失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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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应收债权实际账龄和应收账款
                   由客户承兑,存在一定的预期信用损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计提应收商
                   失风险
                                                      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具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对公司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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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
    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
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
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
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符合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
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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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符合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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