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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素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10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地素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孙芳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兼副总经理的情形。孙芳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明,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本次聘
任孙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签署人:MEI JIAN PING(梅建平)、张纯、李海波
                                                   日期: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