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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5-1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相关待聘人选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后,在对公
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
以及各高管人选陈望明、张炯、文爱国、齐志奇、刘力奇、吴秀姣的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上述高管人选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教育背景等符合所聘岗位的要求,
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人选的相关各项议案。




    独立董事:        程凤朝            黄常波           王世海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