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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辰药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 京 康 辰药 业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拟 使 用 总金 额 为
6,390.9601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
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4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7,3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42.5937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
露,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41,142.5937

 2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20,000.0000

 3         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                                     8,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

                             合计                                            89,142.593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额为 5,887.0527 万元,本次拟置换 5,887.0527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额(万元)
            创新药研发及靶向抗肿
     1      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            41,142.5937       3,015.5166       3,015.5166
                    目
            盐酸洛拉曲克原料药产
     2                                       8,000.0000       2,871.5361       2,871.5361
                能建设项目
                 合计                       49,142.5937       5,887.0527       5,887.0527

         2、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额为 503.9074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503.9074 万元(不含税)。

                                     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不含税)(万元)

  1                保荐费                         198.1132                      198.1132

  2                审计费                         188.6793                      188.6793

  3                律师费                          90.5660                       90.5660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
  4                作费                            26.5489                       26.5489

                合计                              503.9074                      503.9074

         注: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目前存储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内。
    综上,截至2018年10月1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共计6,390.9601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的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390.9601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同时,独立董事已对
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90.9601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
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6,390.960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3、会计师鉴证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
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 广 会 专 字
[2018]G16002320772 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
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