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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辰药业:康辰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6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11 号公司四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6,537,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6.585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
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独立董事谢炳福先生、独立董事付明仲女士、
   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董事郑伟鹤先生、董事陆潇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汪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志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6,468,300       99.9354     68,800          0.064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6,459,400       99.9270     77,700      0.073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使用闲置募
     1     集资金进行现金   623,140   90.0569   68,800   9.9431    0   0.0000
           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
     2     金进行现金管理   614,240   88.7707   77,700   11.2293   0   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艳利、狄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