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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伯特利:对外投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18-05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可能面临较长投资回报期,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
的风险,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与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出资设立芜湖高新毅
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的《合伙协议》。
根据《合伙协议》有关约定,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
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普通合伙人,一家成
立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60

                                    1
号 B 座 202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西藏爱达汇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应文禄),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股东为江苏毅达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基金有限合伙人,一家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的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合肥
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 867 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汉东,
注册资本为 1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是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3、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有限合伙人,一家成立于 1992 年 7
月 30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山西路 128 号,法定代
表人为张伟,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创业
投资、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全资子公司。
    4、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金有限合伙人,一家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安徽省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夏峰,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
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是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有限合伙人,一家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芜湖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法定代表人
为谢能云,注册资本为 138,950 万元,经营范围为集中管理财政性建设资金、统
筹安排各种专项资金、融资、投资、组织实施交通、水利、市政及其他政府性建
设项目投资、采购各类建筑材料和固定资产、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受国资委委托经营国有资产,控股股东为芜湖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T5UAR0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期限自:2018 年 10 月 23 日
    合伙期限至:2025 年 10 月 22 日

                                      2
    主要经营场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津盛银行综合楼 9 楼 80903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31235。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成长性优质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以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作为界定依据;
“专精特新”企业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
界定依据。
    2、出资情况
    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安徽省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11,100 万元,占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37%;江苏
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占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22%;
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占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20%;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基金的份额比例
为 10%;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占
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10%。普通合伙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占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1%。各方出资全部为货
币出资。
    3、基金投向
    本基金应主要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通用航空、微电子等行业及
相关领域。
    4、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
基金。基金成立后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日常经营运作及投资进
行管理,行使对投资的经营管理权,执行经营事务,作为基金股权投资之对外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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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普通合伙人应组建设立投资
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根据合伙
协议规定对相关投资(退出)做出最终决定的权限。
    6、争议解决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按该会
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适用中国法律)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
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
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通过整合各方
资源,促进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及发掘合适的行业标的,有利于未来业务拓
展及产业链的延伸完善,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
的投资回报期。投资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
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在投资产业基金的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
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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