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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引力传媒: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7-06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                                      现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111.3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62.3 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7,111.30 万股,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7,062.3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全部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    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
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      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
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    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
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经济贸易    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经济贸易
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设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设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品;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子计算机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硬件、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副总裁)、助理经理    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
(助理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总裁)1 名,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总裁)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高级副经理(高级副总裁)、副经理(副   公司设高级副经理(高级副总裁)、副经理(副
总裁)、助理经理(助理总裁)、财务总监、董   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
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总裁)、高级副经理(高级副总裁)、 公司经理(总裁)、高级副经理(高级副总裁)、
副经理(副总裁)、助理经理(助理总裁)、财   副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