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引力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层面 2017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授予的 65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
考核结果均达标,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所需
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
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
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
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
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认
为公司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秀华                郎劲松                        卢闯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