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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0-02-12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 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
      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回复称:其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


                                                   -1-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公司此次回购的股票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
    转让部分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程序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
    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
    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

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2-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

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长期价值预期,同时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

起,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

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

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

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根据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
日内;

                                                     -3-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

金总额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

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

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20.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2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0.00 元/股(含),未超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4-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

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

元及回购价格上限 20.00 元/股所对应 500 万股测算,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激励计划

并锁定,或激励计划未实施并全部注销,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

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激励计划实
                                                    回购后(激励计划未实
                 回购前          施,全部股份对外转
股份                                                施,全部股份注销)
                                        让)
性质
         数量(万     占总股     数量(万 占总股本 数量(万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
售条
             0             0         500     1.08%        0        0
件流
通股
无限
售条
         46,467.91        100%   45,967.91   98.92%   45,967.91   100%
件流
通股
总股
         46,467.91        100%   46,467.91    100%    45,967.91   100%
本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
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5-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

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的分析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633,874.6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99,196.32 万元,流动资产为

443,268.74 万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

完毕,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58 %、2.00 %、2.26 %。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

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

响。同时,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

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助于公司的稳

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

                                                      -6-
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

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

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

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董事葛坤兴先生卖

出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2%。董事葛坤兴先生

卖出公司股份的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

益冲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

内,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
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7-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上述人员

作出明确回复: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

    (十三)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

宜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提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

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决定聘请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中介机构(如需);

   6、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
必需的内容。

                                                     -8-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

风险;

   3、公司此次回购的股票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

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程序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

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

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106317

                                                     -9-
   2、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

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