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艺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7-07-2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永艺家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
    同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时限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针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应纳入激励范围的员
工。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