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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9-05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纵横通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7号)核准,纵横通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23.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6,536.51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健验(2017)29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
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53,661.45      26,536.51

                                         1
              合计                       53,661.45         26,536.5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
司计划将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5,000万元
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
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
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
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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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东方花旗同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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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郁   建                                 魏浣忠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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