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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7-12-30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
                            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7 号)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上市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1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360.0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823.4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36.51 万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花旗”、“保荐机构”)作为纵横通信的保荐机构,对纵横通信上市以来的规范运
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Freely Communication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证券代码:603602

    法定代表人:苏维锋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8 日

    首发上市日期:2017 年 8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90 号 11 层 A1105-A1108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90 号 11 层 A1105-A110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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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数据通信、计算机软件及其应用
系统的开发,通信网络工程、管道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安
装、施工,通信设备及其终端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批发、
零售: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电子产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郁建、魏浣忠。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7 年 12 月 2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郁建、周天宇、张莉。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 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核查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三、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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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纵横通信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
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
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三会文件和会议记录、上市以来披露的公告
及相关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纵横通信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
之日,纵横通信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纵横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逐月
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使用凭证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
场检查之日,纵横通信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使用,目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良好。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纵横通信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
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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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公司三会决议、持续督导期间相关协议、凭证和信息披露文件,并与
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
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
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
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纵横通信
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与财务负责人沟通及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
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五、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纵横通信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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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纵横通信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以来纵横通信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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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郁   建          魏浣忠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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