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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03  

						公司代码:603602                                                      公司简称:纵横通信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六一、孙晓蔷及董事濮澍三名成
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六一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
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17 年度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17 年 3 月 1
                                      2《关于确认公司 2014-2016 年度申报报告的     通过
 会第六次会议            日
                                      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17 年 4 月 10    1《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会第七次会议            日           2《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17 年 7 月 7
                                      1《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通过
 会第八次会议            日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17 年 10 月 24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会第九次会议            日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17 年 12 月 21   1《公司 2017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通过
会第十次会议       日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审计师进行讨论和协商,大致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审计人员进场后,就报表
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
情况也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2、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
司任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
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
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胜任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对重
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
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
活动的监督和检查,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
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营运作情况合法合规,符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 益。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审计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职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
进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
了积极作用。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陈六一、孙晓蔷、濮澍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