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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纵横通信: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18-07-12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杭州纵横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纵
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中有关公司股东提名莫彩
虹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候选人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
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提名程序:候选人的推举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选举的程序:本次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4、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
要求。

    综上所述,同意莫彩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六一                        范贵福                      孙晓蔷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