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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对外投资公告(二)2017-07-11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7-04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铜川市川口--青岗岭区域生态治理修复 PPP 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89,842.84 万元,最终以工程决算
审计为准。公司与绿通园艺有限公司及政府出资代表铜川市交通管理有限公司按
30%:36.7%:33.3%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费
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从事铜川市川口--青岗岭区域生
态治理修复 PPP 项目》,公司将与绿通园艺有限公司(下称“绿通园艺”)及政
府出资代表铜川市交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铜川管理”)设立合资公司(下称
“铜川项目公司”),从事铜川市川口--青岗岭区域生态治理修复 PPP 项目(下
称“铜川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包含王益区川口到耀州区
青岗岭区域的生态修复、道路绿化工程。铜川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人
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5,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绿通园艺以货币出
资 6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7%;铜川管理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33.3%。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铜川市交通运输局,是经铜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的本项目政府实施
机构,负责人:邓亚丽,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 9 号。
    2、铜川市交通管理有限公司,是陕西省铜川公路管理局下设的机构,系铜川
市人民政府为本项目的实施而授权的政府出资机构。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 涛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9 月 19 日
    住    所:铜川市新区铁诺南路
    经营范围:道路、桥梁养护、管理、维修、加固,绿化工程,工程设备租赁,
道路材料销售,机电照明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与维护。(以上经营范围凡
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绿通园艺有限公司,创建于 1998 年,股东均为自然人,总部位于陕西省
西安市,是一家集设计、施工、养护、苗木培育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实业
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具有国家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锴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04 月 17 日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国际企业总部 22 号楼
    经营范围:苗木、蔬菜、花卉的种植、栽培及销售;苗木种子(分装除外)
的销售;园林机械、农副土特产品(粮棉收购除外)的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
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和服务;市政公用、钢结构、城市
及道路照明、园林古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绿通园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6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为:资产
总额 85,364.64 万元,资产净额 4,945.96 万元,营业收入 40,115.13 万元,净
利润 586.70 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绿博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市
    出资比例:公司以货币出资 5,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绿通园艺以货
币出资 6,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7%;铜川管理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3.3%
    项目公司拟建设项目:项目公司负责铜川市川口--青岗岭区域生态治理修复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合作范围为王益区川口到耀州区青岗岭区
域 210 国道辐射的道路、河流、护坡和山体等内容的区域生态修复,其中包括锦
阳湖连接线和锦阳新城连接线道路绿化,实施总面积约为 2,420,400 ㎡,本项目
的总投资金额预计 89,842.84 万元。本项目合作期限 17 年,其中建设管护期 3
年,运营期 14 年。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铜川市交通运输局(甲方)与公司(乙方)、绿通园艺(乙方)拟签署
《铜川市川口--青岗岭区域生态治理修复 PPP 项目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范围和内容:包括王益区川口到耀州区青岗岭区域 210 国道辐射的
道路、河流、护坡和山体等内容的区域生态修复,其中包括锦阳湖连接线和锦阳
新城连接线道路绿化,实施总面积约为 2,420,400 ㎡。
    2、总投资:预计总投资 89,842.84 万元。
    3、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 DBOT 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限 17 年,
其中建设管护期 3 年(建设工期 2 年,管护期 1 年),运营期 14 年。
    4、经营权:甲方依照市政府的授权,授予乙方在项目期限内进行投资、设
计、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的权利,并在经营期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
移交给甲方。
    5、付费模式:以政府付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资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
共资产),以及支付运营维护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
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
    6、甲方在经营期的主要义务:
    (1)在乙方提出合理要求与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
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申请陕西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试点
示范项目等;
    (2)负责完成项目的立项、环评、稳评及可研批复等前期工作;
    (3)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筹集相关补偿资金,并以符合适用法
律规定的方式提供项目设施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向项目公司交
付本项目所需场地;
    (4)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
服务费;且市政府将本项目的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纳入
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
    7、乙方在经营期的主要义务:
    (1)承担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
    (2)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
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3) 经营期满后,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无偿完好移交项目设施的义务。
    8、项目融资:项目实际列入采购的投资额为 89,842.84 万元。除乙方注册
资本金 18,000 万元(其中铜川市交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6,000 万元,成交社会
资本出资 12,000 万元)之外的投资约 71,842.84 万元,由乙方以债权融资等各
种合法方式解决。项目公司存续期间,各方股东不得抽撤资金。此外,在项目建
设管护期内,铜川市财政将按照工程进度及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给予乙方 60,000
万元的专项补贴。乙方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应根据甲方进度计划自行解决项目
资金问题,确保项目按进度计划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9、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铜川管理(甲方)与公司(乙方)、绿通园艺(乙方)拟签属《合资
合同》、《项目公司章程》,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出资时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可分两期到位。
    (1)铜川管理认缴出资 6,000 万元,首次注入的资本金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的一个月内实缴到位,且金额不得少于 4,000 万元,剩余部分在项目公司注册成
立后 1 年内缴清;
    (2)博天环境认缴出资 5,400 万元,首次注入的资本金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的一个月内实缴到位,且金额不得少于 3,598.2 万元,剩余部分在项目公司注册
成立后 1 年内缴清;
    (3)绿通园艺认缴出资 6,600 万元,首次注入的资本金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的一个月内实缴到位,且金额不得少于 4,401.8 万元,剩余部分在项目公司注册
成立后 1 年内缴清。
    2、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 1 名;董事长由绿
通园艺推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由铜川管理推荐 1 名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及绿通园艺推荐,财务部门负责人由铜川管理推荐,
高级管理人员由项目公司董事会聘任。
   3、利润分配:铜川管理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山水林田湖”项目),本项目
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在铜川市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有利于
公司巩固在陕西省拓展项目的能力,提升陕西地区的市场份额,同时为后续“山
水林田湖”项目的赢取奠定基础。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