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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对外投资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7-08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 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59,509.17 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
计结果为准。澄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1,648.54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10,483.6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5%;澄迈城投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
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回收不
及时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
塘河、海仔河)PPP 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与澄迈县政府出资方代表澄迈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
冶节能”)在海南省澄迈县设立合资公司(下称“澄迈项目公司”),从事澄迈
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 项目(下称“澄迈 PPP 项目”)
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澄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1,648.54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
出资 10,483.6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中冶节能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5%;澄迈城投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公司拟就本项目与澄迈城投、中冶节能相应签署《PPP 项目合同》、《股东
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等文件。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澄迈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澄迈县土地储
备整理中心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机构,系澄迈县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实施而授权的
政府出资机构。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日钊
    注册资本:10859.9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1 日
    住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县财政局大楼
    经营范围:城市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
土地开发、工业园开发建设与管理、城市经营。
    2、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股东为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
限公司,公司的综合技术实力雄厚,是工业环境保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依
托单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岳清瑞
    注册资本:1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9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33 号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2 年 02 月 14 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固体废物
污染治理;项目投资;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销售机械设备、电子
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
口;环保节能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博冶澄迈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648.5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生态软件园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以上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出资比例:公司以货币出资 10,483.6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中冶节能
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澄迈城投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
    项目公司拟建设项目:项目公司负责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
海仔河)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四个子工程:澄迈
县大塘河左岸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海仔河中下游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澄迈
县大塘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澄迈县海仔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59,509.17 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本项目合作
期限 1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澄迈城投(甲方)与中冶节能及博天环境联合体(乙方)拟签属《澄
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河、海仔河)PPP 项目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
    1、项目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四个子工程,澄迈县大塘河左岸下游河
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海仔河中下游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澄迈县大塘河流域临岸村
庄污水整治工程、澄迈县海仔河流域临岸村庄污水整治工程。建设工程范围以澄
迈县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总投资:预计总投资 59,509.17 万元。
    3、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
    本项目采用 PPP 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
17 年,包括建设期 2 年和运营期 15 年。
    4、付费模式: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甲方为购买项目的可用性而向乙方每
年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甲方应根据澄迈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要
求,将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支付义务,作为澄迈县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
长期财政规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取得本政府审核通过。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二)澄迈县城投公司(甲方)与中冶节能及博天环境联合体(乙方)拟签
署《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11,648.54 万元人民币。
    2、出资比例:公司以货币出资 10,483.6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中冶
节能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澄迈城投以货币出资 582.4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融资予以解决。
    4、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四名。董事长
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董事长和副董
事长任期 3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合资双方委派或更换董事时,应以
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监事会:项目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甲方推荐一人,乙方推荐
一人,项目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一人。项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监事。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
主席由甲方提名。
    6、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营管
理机构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三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在海南省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
持,有利于公司巩固在海南省的项目拓展工作,且本项目与已中标的海口福创溪、
大排沟 PPP 项目可实现联动治理,长效运营,改善当地流域水环境,塑造行业口
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
运营期间存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