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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华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更正公告2017-10-1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更正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浙江京华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中相关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三节 本
次发行概况”中关于“预计募集资金”的表述:

    原内容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539.12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 33,152.33 亿元。

    现更正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539.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 33,152.33 万元。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中关于“预计募集资金”的表述:

    原内容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539.12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 33,152.33 亿元。

    现更正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539.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 33,152.33 万元。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信息披露的审
核工作,增强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