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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华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更新后)2017-10-1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hua Laser Technology Co.,Ltd.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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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兴晟投资承诺: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
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期
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坚峰、冯一平、谢高翔、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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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熊建华、邵波、冯一红、戚奇凡、王富青、张建芬、蒋建根、钱明均承诺:
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等股份。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
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钱坤、陶宝吉、吴金晓、王晓莹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未满一年
的,则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
    本公司股东孙佳水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黄明德、陈国海、孟爱明、任文峰、杨煦常、任心连、骆明
海、张桔圃、赵军林、马卫军、陶兴华、陈琦、金福、谢伟东、周锋承诺:本人
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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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一)稳定股价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
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符合
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
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是指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
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实施具
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
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
承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出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
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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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
过,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
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
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
    ④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2%,如
上述第③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4)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后,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
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
    ②控股股东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
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③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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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④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
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
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后,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和
/或现金分红总额的 20%,但十二个月内合计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
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和/或现金分红的 50%。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
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工作,但如启动条件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计划后 3
个月内再次发生的,则免除上述人员的增持义务,公司直接采取回购股份及其他
措施稳定股价。
    (4)公司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相关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将
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
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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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
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
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提示性公告,并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形成具体增持计划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计划公告作出之日起次
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3 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兴晟投资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
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1)减持前提: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
持年度上年末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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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减持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锁定期满两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价格自由减持;
    (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减持公告: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约束措施: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
    孙建成、冯一平、袁坚峰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
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1)减持前提: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
持年度上年末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锁定期满两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价格自由减持;
    (4)减持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减持公告: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约束措施: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
行人所有。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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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兴晟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如下:
    若股份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股份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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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股份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依法
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
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承诺:本保荐机构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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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所承诺: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
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
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
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
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
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
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
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承诺:本所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利润分配政策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 2015 年 3 月 23 日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 2014
年度发放现金红利 549.11 万元。
    根据 2016 年 1 月 25 日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 2015
年度发放现金红利 2,593.80 万元。
    根据 2017 年 3 月 13 日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进行过两次分红: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以银行转账
方式向孙建成等 27 位股东支付现金股利 549.11 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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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兴晟投资、孙建成等股东支付现
金红利 2,593.80 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之前所滚存的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
章程(草案)》中对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
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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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
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高比例
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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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
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分红的实际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规划事项时,公司应当提
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
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
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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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
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
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
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
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因此,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按照本
次发行2,278万股计算,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预计发行完成
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一)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尽量减少首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措施的议案,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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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包括:
    1、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完善和更新产品结构
    公司将把握防伪包装材料市场的良好发展机遇,顺应市场、行业和技术发展
趋势,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
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在防伪包装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保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
发展。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
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
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实现收益,并更好的推动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3、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规定拟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
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
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
    4、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
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
张及新经济下产业发展浪潮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
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
司利润水平。
    公司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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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③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
下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⑤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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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



七、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
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
减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
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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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
司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资或津贴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并且亦
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
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本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下列风险因素根据重
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
次发生。

(一)国家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实施,《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
包装警语标志力度的通知》、《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关于领导干部
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控烟文件的下发,以及人们健康
意识的增强,卷烟行业将受到一定的抑制,消费者将减少对卷烟的消费。如果我
国在未来几年推出更加严格的控烟政策和措施,卷烟市场将受到不利影响,卷烟
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将受到冲击,公司作为卷烟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供应
商,生产经营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自 2000 年以来,烟草行业积极实施大品牌发展战略,逐步压缩品牌数量,
持续做大品牌规模,品牌结构得到了显著改善,致使行业快速步入品牌竞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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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集中度逐渐提高,卷烟单一品牌销量显著增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全国
共有 17 家省级烟草工业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从事卷烟产品的生产。在这种背景
下,近年来公司集中精力服务于几家主要客户,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
高。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47%、78.36%、76.37%和 73.22%。
    若主要客户产品需求下降或者发行人未能持续中标或中标数量下降,有可能
导致发行人得不到充足的业务机会,从而对发行人的业务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下游烟草行业具有经验与适应性壁垒,客户对新的供应商考察较为严
格,对于企业过往的成功经验颇为重视,且产品包装具有稳定性,下游客户倾向
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果烟草行业降低市场进入门槛,放
宽招投标的限制条件,降低对新进入者历史业绩的考评,大量新进入者的涌入,
将导致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本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7.98%、29.89%、24.60%和 13.4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
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本次发行
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用于实施“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
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公
司原有产品的产能将会大幅提升。公司已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分
析与论证,并在技术、人才等方面做了相对充分的准备。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品能否达到消化预期,仍受到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技术支撑及
营销力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一旦出现行业政策缩紧、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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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出现新的变化、营销推广不佳等不利因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
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京华科技分别于 2009 年 4 月 16 日和 2008 年 9 月 19 日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重新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1533000732
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资格有效期 3 年,故 2015 至 2017 年度公司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4 年 10 月 27 日子公司京华科技重新取得证书编号
为 GR201433001573 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资格有效期 3 年,故 2014 至 2016
年度京华科技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分别为 510.33 万元、
551.29 万元、620.60 万元和 445.9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分别为 7.34%、7.40%、
8.06%和 9.00%。如果此后公司及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能通过重新认定,
或者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发行人将可能按照 2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面临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
产生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2017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977.5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506.41
万元,增幅 33.42%;实现净利润 4,272.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90.19 万元,
增幅 5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4,232.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774.99 万元,增幅 72.24%。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主要系 2016 年度烟草行业去库存不利因素逐渐消除,烟盒包装改版逐步完成,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激光全息防伪纸及防伪膜销量较 2016 年同期分别增加
32.71%和 24.12%所致。公司净利润增加一方面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同期增加
6,506.41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期增加 1.02 个百分点。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较大,一方面受净利润增加的影
响;另一方面 2016 年 1 月份发行人完成对京华科技的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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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收益影响 2016 年上半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 223 万元。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
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7,000.00 万元至 39,700.00 万元,较上
年同比增长 11.97%至 20.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970.00 万元至
6,200.00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17.46%至 21.9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925.00 万元至 6,165.00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21.67%至 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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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2,27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
发行股数
                          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16.04 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每股发行价格
                          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2.93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
发行市盈率                益按照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1 元/股(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32 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按本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2.19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或中
发行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
发行对象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6,539.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
预计募集资金
                          计募集资金净额 33,152.33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总额 3,386.79 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其中:
                          承销费用:1,981.13 万元
                          保荐费用:188.68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费用:452.83 万元
                          律师费用:292.45 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33.96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37.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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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ghua Laser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                         孙建成

注册资本                           6,83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2 年 10 月 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8 日

住 所                              浙江省绍兴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                           312000

联系电话                           0575-88122757

传 真                              0575-88122755

互联网网址                         www.sx-jhjg.com

电子信箱                           Web@sx-jhjg.com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和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京华制品,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 8 日。经京华制品 2016 年 2 月
1 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京华制品以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的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215,900,041.30 元 扣 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8,900.00 元 后 余 额 为
215,928,941.30 元为基础,按 1:0.305656109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起
人按照各自在京华制品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对应数额的股份,净资产超过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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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额部分 149,928,941.3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京华制品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由股份公司继承。
    2016 年 3 月 28 日,股份公司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取
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006096100281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法人兴晟投资和孙建成、戚奇凡、冯一平、黄明德、袁坚峰、
冯一红、陈金通、蒋建根、王富青、陈国海、熊建华、孟爱明、任文峰、杨煦常、
谢高翔、任心连、邵波、骆明海、张桔圃、赵军林、马卫军、陶兴华、陈琦、金
福、张建芬、谢伟东、周锋、钱坤、孙佳水、陶宝吉、吴金晓和王晓莹 32 位自
然人。公司由京华制品整体变更设立,原京华制品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等
全部由发行人继承。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83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78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9,108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
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8,300,000         100      68,300,000           74.99

        兴晟投资                  28,804,380       42.17      28,804,380           31.63

        孙建成                    11,407,640       16.70      11,407,640           12.52

        戚奇凡                     2,435,400        3.57       2,435,400             2.67

        冯一平                     2,123,220        3.11       2,123,220             2.33

        黄明德                     1,795,200        2.63       1,795,200             1.97

        袁坚峰                     1,663,200        2.44       1,663,200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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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冯一红                    1,573,440        2.30       1,573,440             1.73

     陈金通                    1,478,400        2.16       1,478,400             1.62

     蒋建根                    1,478,400        2.16       1,478,400             1.62

     王富青                    1,478,400        2.16       1,478,400             1.62

     陈国海                    1,326,600        1.94       1,326,600             1.46

     熊建华                    1,326,600        1.94       1,326,600             1.46

     孟爱明                    1,254,000        1.84       1,254,000             1.38

     任文峰                    1,108,800        1.62       1,108,800             1.22

     杨煦常                    1,016,400        1.49       1,016,400             1.12

     谢高翔                     933,240         1.37        933,240              1.02

     任心连                     856,020         1.25        856,020              0.94

     邵 波                      747,120         1.09        747,120              0.82

     骆明海                     739,200         1.08        739,200              0.81

     张桔圃                     644,160         0.94        644,160              0.71

     赵军林                     594,000         0.87        594,000              0.65

     马卫军                     442,200         0.65        442,200              0.49

     陶兴华                     424,380         0.62        424,380              0.47

     陈 琦                      369,600         0.54        369,600              0.41

     金 福                      369,600         0.54        369,600              0.41

     张建芬                     369,600         0.54        369,600              0.41

     谢伟东                     224,400         0.33        224,400              0.25

     周 锋                      224,400         0.33        224,400              0.25

     钱 坤                      165,000         0.24        165,000              0.18

     孙佳水                     165,000         0.24        165,000              0.18

     陶宝吉                     165,000         0.24        165,000              0.18

     吴金晓                     165,000         0.24        165,000              0.18

     王晓莹                     132,000         0.19        132,000              0.14


                                     1-2-2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钱明均                      300,000          0.44           300,000              0.33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                           -           -        22,780,000            25.01

           合 计                     68,300,000         100         91,080,000              1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兴晟投资                          28,804,380                       42.17

  2                     孙建成                           11,407,640                       16.70

  3                     戚奇凡                            2,435,400                         3.57

  4                     冯一平                            2,123,220                         3.11

  5                     黄明德                            1,795,200                         2.63

  6                     袁坚峰                            1,663,200                         2.44

  7                     冯一红                            1,573,440                         2.30

  8                     陈金通                            1,478,400                         2.16

  9                     蒋建根                            1,478,400                         2.16

 10                     王富青                            1,478,400                         2.16

                  合   计                                54,237,680                       79.4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孙建成                          16.70          董事长、总经理

  2                     戚奇凡                           3.57              副总经理

  3                     冯一平                           3.11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4                     黄明德                           2.63                    无


                                            1-2-2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5                 袁坚峰                2.44      董事、副总经理

   6                 冯一红                2.30         副总经理

   7                 陈金通                2.16           董事

   8                 蒋建根                2.16         副总经理

   9                 王富青                2.16        监事会主席

  10                 陈国海                1.94           无

  11                 熊建华                1.94           董事


(四)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兴晟投资承诺: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
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
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
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
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2-2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坚峰、冯一平、谢高翔、
陈金通、熊建华、邵波、冯一红、戚奇凡、王富青、张建芬、蒋建根、钱明均承
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
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等股份。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股东钱坤、陶宝吉、吴金晓、王晓莹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
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
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未满
一年的,则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孙佳水承诺: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
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6、本公司其他股东黄明德、陈国海、孟爱明、任文峰、杨煦常、任心连、
骆明海、张桔圃、赵军林、马卫军、陶兴华、陈琦、金福、谢伟东、周锋承诺:
本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人自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1-2-2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公司股东不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的情况。

(六)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股东孙建成与孙佳水系叔侄关系,冯一平与冯一红系姐妹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全息模压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是中国防伪行业协会正式团体会员、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防伪行业十
强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拥有 18 项发明专利和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已形成了以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
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烟酒、化妆品、药品、食品等领域的防伪包
装。
    依托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耐折、耐擦、耐温及强印刷适应性激光全息
转移涂料”、“适合高速凹印精准定位转移纸”、“金属薄板的定位镭射膜制造”、
“数码光刻、全息定位拼版及精准定位模压系统”等核心技术,公司已实现现有
产品的升级(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纸)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精准定位激光全息
薄型金属板)。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
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
上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其中,精准定位激光全息薄型金属板的成功研制填补了
国内精准定位激光全息薄型金属防伪包装材料的市场应用空白,随着新产品在金
属容器包装市场的推广,公司有望成为国内首家实现对金属容器包装进行精准定
位激光防伪的企业。



                                  1-2-3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主要产品情况

    1、产品概况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
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7%以上,2014 年-2016 年,公司按产品类别的
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按照行业惯例,可将激光全息防伪纸细分为
激光全息防伪转移纸、复膜卡两类产品,根据产品与终端光信息载体结合方式的
不同,可将激光全息防伪膜细分为激光全息防伪转移膜、复合膜两类产品,产品
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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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激光全息防伪纸
类别         激光全息防伪膜
                                  激光全息防伪转移纸          激光全息防伪复膜卡

                                                                     面涂层
                                         信息层                      蒸镀层
               PET 基膜
                                         蒸镀层                      信息层
图示             信息层
                                         粘胶层                      PET 基膜
                 蒸镀层
                                             原纸                    粘胶层
                                                                      原纸


       (1)激光全息防伪膜
       激光全息防伪膜是以塑料薄膜为基材,其上有全息图案,具有防伪功能的产
品,一般指镀层全息防伪膜,即带有反射镀层(金属镀层或非金属镀层)的全息
防伪膜。
       公司采用计算机点阵光刻、3D 真彩色、多重与动态成像等多种激光全息技
术进行全息版的设计制作,经模压把具有动态彩虹、三维立体效果的全息图像复
制到带涂层的 PET 基膜上,然后在涂层表面进行真空蒸镀(铝或介质),得到激
光全息防伪膜。若能通过热转移或冷转移的方式,使其上的全息信息转移到标的
物上,这种激光全息防伪膜称为激光全息防伪转移膜;若只能将这种膜完全复合
到纸质材料上或多层复合在一起制成全息防伪产品,该激光全息防伪膜称为激光
全息防伪复合膜。
   (2)激光全息防伪纸
       激光全息防伪纸是以纸为基材,结合涂布、模压等工序或转移等工艺方法而
制成的全息防伪产品。激光全息防伪复膜卡是将蒸镀层、全息图案以 PET 基膜
为载体,完全复合在卡纸上,形成的膜纸结合的全息防伪产品。激光全息防伪转
移纸是通过热转移或冷转移工艺,将 PET 基膜上的蒸镀层、全息图案转移到卡
纸上得到的全息防伪材料。二者最直观的区别为最终产品是否覆盖了 PET 基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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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主要产品的功能与用途

      主要产品                    图   示               功能与用途


           激光全息防                              作为光信息转移的载体,
           伪转移膜                                以复合或转移的方式将
激光全息                                           蒸镀 层、全息图案附着
  防伪膜                                           到卡纸上,从而形成具有
           激光全息防                              强烈视觉效果和防伪功
           伪复合膜                                能的印刷包装纸


                                                   以 PET 基膜为转移载体,
                                                   将蒸镀层、全息图案转移
                                                   到原纸表面,使纸张具有
                                                   金属光泽、防伪功能及所
           激光全息防                              需的各种理化和印刷性
           伪转移纸                                能,可自然降解,并可被
                                                   再生利用,广泛用于礼
                                                   品、化妆品、卷烟、酒、
                                                   食品、药品等产品的包装
激光全息                                           材料
  防伪纸                                           用粘合剂将卡纸与带有
                                                   蒸镀层、全息图案的 PET
                                                   基膜贴合在一起的复合
                                                   产品,金属质感强、色泽
           激光全息防                              光亮、印品高雅靓丽,表
           伪复膜卡                                面平整度及印刷适应性
                                                   能良好,是装饰性能与防
                                                   伪性能均佳的高档包装
                                                   材料,广泛用于各类商
                                                   标、各类包装中


(三)产品销售模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由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
推广及客户服务工作。目前,公司产品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主要客户为各
中烟工业公司及其指定的印刷企业。
    依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报告期内国内各中烟工业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
投标的方式采购烟标等烟用物资,针对此类规模大、实力雄厚的目标客户,公司
营销部门协调各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参与目标客户发起的公开招投标,中标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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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户与公司签订框架供货合同,具体产品的规格、数量、金额根据客户提交的采购
订单确定。技术团队配合销售人员为客户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此外,针对其他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客户,
由销售人员通过商业洽谈获取订单,技术团队配合销售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定制
和跟踪服务。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原膜及涂料,国内货源充足,采购渠
道众多,原材料供应稳定正常。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已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供应
商管理体系,从源头保证了生产的顺利实施。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由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供应,公司能源供应充足。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全息光学防伪产品制造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不存在政策限制,但行业内在
不同层面的竞争激烈程度差异较大。
    在公共安全防伪、新能源及新材料等领域,因为技术含量高,仅有少数具备
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才能进入,产品的竞争程度相对较小,尤其在公共安全防伪
领域,出于安全性考虑,一旦确定供应商,往往不会更换,市场呈现相对垄断的
竞争格局。
    在包装材料领域,生产所需的设备和原版都能从市场上购得,市场竞争较为
激烈,由于产品包装尤其知名品牌包装需要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且容易识别,其
往往具有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上述特征决定了行业内技术水平较高的企
业,能够凭借其先进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获取订单,并得到客户认可,
从而与客户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优异的过往业绩和良好的业内口碑
将有助于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客户范围的拓展以及知名度的提升,从而进一步
增强企业自身综合实力。而那些缺乏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不能满足客户对产品
升级要求,新产品的推出完全依赖外部因素,很难与客户维持长期合作关系,无
法与其他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形成有效竞争。因此,在该领域,企业呈现出“强
者恒强,弱者恒弱”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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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行业内的竞争具有明显的研发主导特点,企业必须依靠自主研发和技术创
新来提升自身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只有致力于现有产品升级并不断研发出符
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不断成长壮大。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全息模压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业务定位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目前,公司的
主要产品为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两大类。公司是中国防伪行业协会正式团体
会员、副理事长单位,凭借其优异的过往业绩、先进的制造技术和良好的业内知
名度,公司成功入选中国防伪行业十强企业,并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客户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利群”、“黄鹤楼”、“娇子”、“泰山”、
“黄山”等国家烟草专卖局评选的全国重点骨干品牌均使用公司产品。
       在烟用包装领域,公司产品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稳固的市场份额,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产品在整个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4.36%、4.17%和 4.61%,其中,
在浙江、湖北同行业细分市场,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前列1。此外,在公
共安全防伪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防伪产品已应用于护照、边境证、港澳台
通行证、警官证、2008 年奥运会机场工作证等。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及其他设备,
该等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5,771.25           1,486.81       4,284.44           74.24

   机器设备                  7,888.32           3,405.54       4,482.78           56.83

   运输工具                    789.06             583.49        205.57            26.05

电子及其他设备                 446.00             345.95        100.05            22.43


   1   根据公司统计数据及 Wind 资讯统计数据计算整理。


                                             1-2-3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    计               14,894.63              5,821.79                9,072.84             60.91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自有房屋及建筑物如下:

                                                                                          规划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产证证号
                                                                                          用途   权利
                    越城区稽山街道嵊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厂房、
  1        京华激光 山路 135 号(1 号、2 10,321.33/37.32                                    抵押
                                                                      F0000330274 号 门卫
                    号厂房)、(门卫)
                    越城区稽山街道嵊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2        京华激光 山路 135 号(3#车         6,464.14/6,107.78                      厂房        抵押
                                                                      F0000330272 号
                    间)、(4#车间)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3        京华激光 高新区嵊山路 135 号           5,522.65                           工业        抵押
                                                                      F0000330273 号
                                                                    浙(2016)绍兴市
                                                                                     非住
  4        京华激光 五泄路 90 号 1 幢等           1,953.42            不动产权第                  -
                                                                                     宅
                                                                        0005751 号
                      城东纺织原料染料                              房权证绍自移字第
  5        京华制品                   [注]          33.26                                  -      -
                        市场 4-001 室                                 0000004829 号
                      皋埠镇独树路 28 号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6        京华科技                               4,978.70                           工业        抵押
                            车间五                                    F0000325331 号
                      皋埠镇独树路 28 号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7        京华科技                               2,824.49                           工业        抵押
                            车间四                                    F0000325330 号
                      皋埠镇独树路 28 号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8        京华科技                               4,870.36                           工业        抵押
                            车间三                                    F0000325329 号
                      皋埠镇独树路 28 号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9        京华科技                               4,851.89                           工业        抵押
                            车间二                                    F0000325328 号
      注:该房产系京华制品于 2003 年 9 月自绍兴市计算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所得,由于因该房屋项下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故暂时无法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手续。该房屋面积仅为 33.26 ㎡,且现
处于闲置状态,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成新率    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         原     值          净    值
                                                                                       (%)     来源
                 模压机                  33              1,009.07            485.60     48.12    外购

         高真空卷绕镀膜机                3                461.97             297.71     64.44    外购

           蓄热式热氧化炉                1                282.05             277.82     98.50    外购


                                                 1-2-3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新率      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        原   值          净    值
                                                                                (%)       来源
  UVM-1500 镭射 UV 成型机           1               210.37            185.12      88.00     外购

           热回收装置               1               302.12            182.03      60.25     外购

           定位模压机               4               170.94            170.94     100.00     外购

             复合机                 2               195.73            167.84      85.75     外购

             涂布机                 8               464.03            161.40      34.78     外购

   电脑全自动双头涂布机组           1               230.77            156.35      67.75     外购

             分切机                 10              290.83            146.23      50.28     外购

      波兰全息制版系统              1               262.31            144.81      55.20     外购

  拉丝分条收卷机(收卷部)          1               135.38            132.34      97.75     外购

        介质镀膜设备                1               155.38            132.08      85.00     外购

    电脑全自动涂布机组              2               205.13            114.36      55.75     外购

        硬压机(台湾)                2               220.17            107.88      49.00     外购

             配电房                 1               156.07             96.37      61.75     外购

             镀铝机                 2               312.80             92.21      29.48     外购

   电脑控制自动湿式复合机           3               105.80             90.72      85.75     外购

   无版缝模压机及加热装置           2                88.89             88.89     100.00     外购

    华周控制多功能复合机            1               132.05             75.71      57.33     外购

           UV 模压机                1                85.50             73.96      86.50     外购

            净化设备                3               106.47             72.08      67.70     外购

伺服驱动电脑控制高精度横切机        3                85.90             63.56      74.00     外购

    多功能复合涂布机组              1                72.50             62.17      85.75     外购

                 合    计                       5,742.23            3,578.18      62.31       -


(二)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无形资产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491.20                    264.42                    4,226.78


                                          1-2-3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合   计                       4,491.20                   264.42               4,226.78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                                             土地面积                            他项
   类型 权利人                土地位置                    用途 终止日期 土地证证号
号                                             (平方米)                          权利
                                                                                绍市国用
                京华     越城区稽山街道嵊山
 1       出让                                       19,895    工业 2060.10.19 (2016)第 抵押
                激光         路 135 号
                                                                                12112 号
                                                                             浙(2016)
                京华                                                         绍兴市不动
 2       出让            五泄路 90 号 1 幢等        1,980     工业 2044.8.21                  -
                激光                                                           产权第
                                                                             0005751 号
                         绍兴生态产业园银山                             绍市国用
                京华
 3       出让            路以南、独树路以东 13,143.52 工业 2056.12.30 (2016)第 抵押
                科技
                               (C 块)                                 6237 号
                                                                             浙(2017)
                京华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                                  绍兴市不动
 4       出让                                       40,049    工业 2066.8.16            抵押
                激光       中山路 1 号地块                                     产权第
                                                                             0005083 号

         (2)租赁土地使用权
         2013 年 12 月 28 日,京华科技与皋埠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座落于越城区皋埠镇独树村(B 块)2(绍市国用(2009)第 7326 号)的部
分土地,暨顺吉衣架厂简易厂房以南、2#车间以东、西至京华科技围墙、南至河
边,土地面积总计 7.88 亩,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合同约定,皋埠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京华科技在租用地块上修建
简易厂房、道路、篮球场等生产生活设施,在租赁期间,皋埠镇东湖村村民委员
会只收取整治费每年每亩 20,000 元,合计每年京华科技应向皋埠镇东湖村村民

     2   2006 年 12 月 31 日,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东湖村经济合作社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绍市国土让(越)合字(2006)第 52 号),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009
年 6 月 19 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向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东湖村经济合作社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绍市国用
(2009)第 7326 号),土地使用权人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东湖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上
述地块的使用权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东湖村经济合作社同意上述土地租赁事宜,并盖章确认。


                                               1-2-3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委员会支付整治费 157,600 元。
       2、专利
       (1)已获授权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已取得的专利技术共 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基本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名 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类别
 1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全息防伪膜生产工艺          ZL201410167293.2 2014.04.24
                            一种高折射率透明全息膜生产工
 2      发明     京华激光                                ZL201410245418.9 2014.06.04
                                        艺
 3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复合型透明全息膜生产工艺 ZL201410246073.9 2014.06.04

 4      发明     京华激光 转移法透明全息防伪纸生产方法          ZL01119119.8      2001.05.16
                            一种高光泽真空镀铝纸的制备方
 5      发明     京华激光                           [注] ZL200910308176.2 2009.10.10
                              法及其制备的真空镀铝纸
                            一种高光泽直镀法结合层涂料及
 6      发明     京华激光                                ZL200910153079.0 2009.09.29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注]
                                                       [注]
 7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仿铝箔直镀纸的生产工艺          ZL201110448856.1 2011.12.29
                            一种菲尼尔透镜真空镀铝纸的制
 8      发明     京华激光                                ZL201210392754.7 2012.10.16
                              备方法及其制得的产品[注]
                            一种用于透明全息膜的高折射率
 9      发明     京华激光                                ZL201410243300.2 2014.06.04
                                涂膜液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纸质证件的微纳米全息
 10     发明     京华激光                                ZL201410657202.3 2014.11.18
                              防伪膜及生产工艺和应用
                            一种淋膜转印菲尼尔透镜的制备
 11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1210568537.9 2012.12.24
                                方法及其制得的产品
                          一种耐高温层叠证件材料的制造
 12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1210569849.1 2012.12.24
                                      工艺
                          一种仿铝箔喷铝纸用 BOPP 哑光
 13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1110448829.4 2011.12.29
                                镭射膜的生产工艺
                            一种脱除硫化锌镭射介质膜异味
 14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1110449739.7 2011.12.29
                                    的装置及方法
                            一种镭射全息复合膜及其制备方
 15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1110449785.7 2011.12.29
                                        法
                            一种在全息素面上定位并叠加图
 16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0910308509.1 2009.10.20
                              案的全息镍板的制造方法[注]
                            一种烟用镭射动感防伪拉线及其
 17     发明     京华科技                                ZL201510544271.8 2015.08.31
                                      生产工艺
 18     发明     北京邮电     一种图像显示方法及装置          ZL201510374965.1 2015.07.01


                                          1-2-3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名 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类别
                 大学、京
                 华科技
        实用新          卷对卷激光全息图像压印转移生
 19            京华科技                              ZL201120561337.1 2011.12.29
          型                        产线
        实用新
 20            京华科技                 一种功能膜              ZL201620831346.0 2016.08.03
          型
        实用新
 21            京华科技                 一种复合膜              ZL201620831078.2 2016.08.03
          型
        实用新
 22            京华科技                 一种装饰膜              ZL201620831207.8 2016.08.03
          型
        实用新          一种用于纸质证件的微纳米全息
 23            京华激光                              ZL201420691908.7 2014.11.18
          型                      防伪膜
        实用新
 24            京华激光                一种光转向条             ZL201620517466.3 2016.05.31
          型
        实用新
 25            京华激光               一种电磁加热机构          ZL201620580125.0 2016.06.15
          型
        实用新
 26            京华激光      一种具有光转向膜的光伏组件         ZL201620517261.5 2016.05.31
          型
        实用新
 27            京华激光                一种光转向膜             ZL201620517835.9 2016.05.31
          型
        实用新
 28            京华激光           一种镭射全息模压机            ZL201620591314.8 2016.06.15
          型
        实用新
 29            京华激光         一种镭射模压全息版辊            ZL201620586141.0 2016.06.15
          型
      注:受让于绍兴京昇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绍兴京昇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孙建成实际控制的企业,
已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经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
      除上述专利系受让所得外,其余专利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申请。


      (2)申请中的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申请人           名     称               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进展情况
        类别
 1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电磁加热机构          201610422380.7     2016.06.15    实审阶段
                            一种镭射模压全息版
 2      发明    京华激光                               201610427120.9     2016.06.15    实审阶段
                                    辊
 3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光转向条            201610375663.0     2016.05.31    实审阶段

 4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光转向膜            201610375664.5     2016.05.31    实审阶段
                            一种具有光转向膜的
 5      发明    京华激光                               201610377434.2     2016.05.31    实审阶段
                                光伏组件

                                              1-2-4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利
序号             申请人             名   称               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进展情况
        类别
                           一种光转向膜生产工
 6      发明    京华激光                               201610377328.4   2016.05.31   实审阶段
                                   艺
 7      发明    京华激光 一种镭射全息模压机            201610423820.0   2016.06.15   实审阶段
                           一种用于转移涂料的
 8      发明    京华科技                               201510546680.1   2015.08.31   实审阶段
                             溶剂及其应用
             北京邮电大
                        一种三维标志生成方
 9      发明 学、京华科                                201610080722.1   2016.02.05   实审阶段
                          法、系统及装置
                 技
                           一种复合膜及其制备
 10     发明    京华科技                               201610626451.5   2016.08.03   实审阶段
                                 方法
                           一种功能膜及其制作
 11     发明    京华科技                               201610626461.9   2016.08.03   实审阶段
                                 方法
                         用于金属包装的全息
 12     发明    京华科技 镭射印刷转移膜及生            201710048991.4   2017.01.21   实审阶段
                               产工艺

       经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浙江法院公开网
(http://www.zjsfgk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情况,同时取得专利代理机构绍兴市越兴专利事务所(普
通合伙)、绍兴佳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
通合伙)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请的专利的申请情况出具的说明及发行人出
具的承诺,上述正在申请中的专利已经通过代理机构提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专利申请正在正常的申请程序中,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不存在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专利侵权诉讼或潜在争议的情形。
       上述正在申请的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均为辅助性技术,申请目的在于有助于提
高公司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加速产业延伸,并非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的核心技术。因此,即使上述专利未能获准注册,亦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共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商标名称或图形      注册号        类 别         权利期限         注册人       取得方式
号




                                              1-2-4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商标名称或图形     注册号     类 别            权利期限         注册人         取得方式
号

                                                 2009.12.21 至
 1                       1347334     第 42 类                         京华激光         申   请
                                                  2019.12.20




                         1979226                     2017.6.21 至
 2                                   第 40 类                         京华激光         申   请
                            9                         2027.6.20




(三)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相关资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质名称     持证主体 发证机关          资质证号               经营范围          有效期限
                                                        防伪材料[具体为防
                                                                             2016.10.17
全国工业产品生          国家质监                        伪线(全息防伪线);
               京华激光                  XK19-002-00009                         至
  产许可证              检总局                          防伪纸(全息防伪
                                                                             2021.10.16
                                                        纸)]
                                                                                      2016.10.17
全国工业产品生          国家质监                        防伪标识(全息防伪
               京华激光                  XK19-001-00300                                  至
  产许可证              检总局                          标识)
                                                                                      2021.10.16
                                                                                      2016.10.17
全国工业产品生          国家质监                        防伪材料[具体为防
               京华科技                  XK19-002-00011                                  至
  产许可证              检总局                          伪膜(全息防伪膜)]
                                                                                      2021.10.16

                                                              排水量(立方米/日):
                                                              10;主要污染物项目
                        绍兴高新
                                                        及排放标准(mg/l):
城镇污水排入排          技术产业         浙高新建排字第                      2016.7.8 至
               京华激光                                 排放污水的 COD 最
  水管网许可证          开发区建             0168 号                          2021.6.7
                                                        高浓度为 500mg/l,SS
                        设管理局
                                                        最高浓度为 400mg/l,
                                                        PH 为 6-9




                                            1-2-4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质名称      持证主体 发证机关      资质证号           经营范围          有效期限


                                                    排水量(立方米/日):
                                                    2.7;主要污染物项目
                        绍兴高新
                                                   及排放标准(mg/l):
城镇污水排入排          技术产业    浙高新建排字第                      2017.4.21 至
               京华科技                            排放污水的 COD 最
  水管网许可证          开发区建        0317 号                          2022.4.20
                                                   高浓度为 500mg/l,SS
                        设管理局
                                                   最高浓度为 400mg/l,
                                                   PH 为 6-9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等防伪材料以及防
伪标识的生产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
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
生产、销售的防伪材料以及防伪标识属于防伪技术产品,纳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范畴,企业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需取得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相关生产经营不存在需取得其他资质
许可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已取得从事相关生
产经营应获得的全部相应资质许可,不存在瑕疵。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激光全息模压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晟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孙建成。兴晟投资主要从事实
业投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非金融类),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非金融类),
企业咨询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1-2-4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在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
      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成品及部分劳务,各项关联采
      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激光全息
                                  -              -       -             -       58.32           100.00 1,194.21                73.29
京昇科技
           [注]   防伪纸
                  加工费          -              -       -             -              -                -      50.40           93.25

                      注:京昇科技已于 2016 年 2 月办理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销售原辅材料,提供加工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原辅材料        -                  -       -             -          -           -         888.91          73.56
 京昇科技
                  加工费          -                  -       -             -          -           -          50.44          83.44


                  (3)关联租赁
                  2014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因实际经营所需,公司向关联方京昇
      科技租赁部分机器设备,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租赁费,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资产 租赁                租赁        租赁费定价            确认的租赁费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种类   起始日            终止日            依据        年度 金额(万元)



                                                             1-2-4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4.1.1 2014.12.31                       2014                53.58
 京昇科技   京华制品 机器设备                                设备净值 8%
                                  2015.1.1 2015.11.30                       2015                39.83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报告期内,仅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存在向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具体情
况如下:

                                  期初            本期        本期       期末        年利       计提
年份   所属公司 关联方名称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率       利息
                   长江包装       1,937.48         138.66      773.39 1,302.75        10% 138.66
                    孙建成         364.80           43.78       43.78      364.80     12% 43.78
                    冯一平         246.49           29.58       29.58      246.49     12% 29.58
                    冯一红          80.87            9.70        9.70       80.87     12%        9.70
                    戚奇凡          45.29            5.43        5.43       45.29     12%        5.43
                    王晓莹          35.00            4.20        4.20       35.00     12%        4.20

2014   京华制品     邵   波         33.33            4.00        4.00       33.33     12%        4.00
年度                张建芬          31.10            3.73        3.73       31.10     12%        3.73
                    袁坚峰          20.09            2.41        2.41       20.09     12%        2.41
                    黄明德          20.00                -      20.00           -           -          -
                    陶兴华          14.57            1.75        1.75       14.57     12%        1.75
                    张桔圃          14.31            1.72        1.72       14.31     12%        1.72
                    熊建华           0.51            0.04        0.55           -     12%        0.04
       京华科技     孙建成         207.36           41.47            -     248.83     20% 41.47
                   长江包装       1,302.75               -    1,302.75          -                      -
                   京昇科技               -   3,360.00        3,360.00          -                      -
                    孙建成         364.80           43.78      408.57           -     12% 43.78
                    冯一平         246.49           40.58      287.07           -     12% 29.58

2015                冯一红          80.87            9.70       90.57           -     12%        9.70
       京华制品
年度                戚奇凡          45.29            5.43       50.72           -     12%        5.43
                    王晓莹          35.00            4.20       39.20           -     12%        4.20
                    邵   波         33.33            4.00       37.33           -     12%        4.00
                    张建芬          31.10            3.73       34.83           -     12%        3.73
                    袁坚峰          20.09            2.41       22.51           -     12%        2.41


                                         1-2-4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期初            本期      本期      期末        年利   计提
年份    所属公司 关联方名称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率   利息
                     陶兴华          14.57            1.75     16.32          -     12%     1.75
                     张桔圃          14.31            1.72     16.03          -     12%     1.72
        京华科技     孙建成         248.83           49.77    298.60          -     20% 49.77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子公司京华科技于 2010 年 1 月 1 日向孙建成借款
100 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向关联方长江包装借款 2,387.48 万元、向孙
建成等 25 位自然人借款 2,428.22 万元。上述资金拆入款均按照约定利率向其支
付利息,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全部归还。
    ②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无资金拆出情况。
    (2)资产受让
    ①收购京华科技 100%股权
    经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长江包装及朱家珍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合计收购其持有京华科技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长江包装及朱家珍分别将其持有的京华科技
70%、30%的股权按照 1,530.25 万元转让给京华制品。
    本次收购的京华科技 100%股权定价参考天源评估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
的《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和负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天
源评报字[2015]第 0470 号)的评估净资产值 1,530.25 万元确定。
    京华科技已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京华制品已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支付 100%的股权转让价款,该等股权收购已完成,京华科技成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②购买京昇科技机器设备及车辆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京昇科技
将其名下部分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以及车辆转让给京华制品,原辅材料、机器设
备的转让价格按《绍兴京昇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的评估报告》所确定
的上述资产以截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车辆的
转让价格按照该资产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协商确定。经双方最终
一致确认,上述资产共计转让价格为 1,006.02 万元(含税),京华制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支付了该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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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受让京昇科技专利
      2014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
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 ZL201110448856.1、ZL200910308176.2 的两项专利权无偿
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专利转让已于 2014 年 4 月 2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
手续。
      2014 年 4 月 30 日,京华科技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
昇科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 ZL200910308509.1 专利权无偿转让给京华科技,上述
专利转让已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201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
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 ZL200910153079.0 专利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专利转
让已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
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 ZL201210392754.7 专利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专利转
让已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④委托咸亨国际采购机器设备
      2013 年 10 月 7 日,公司与绍兴咸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
际”下同)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委托由其采购波兰全息制版系统一台,并按
设备总价款 1%支付代理费,2014 年度共计支付其代理费共计 2.64 万元。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咸亨国际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委托由其采购
进口设备镭射 UV 成型机一台,并按设备总价款 1%支付代理费,2016 年度相关
设备采购已完成,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 2.18 万元代理费。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咸亨国际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委托由其采购
进口 3D 母版一块,并按照总价款的 1%支付代理费(如代理费不足一万元,则
按照一万元收取),相关采购已完成,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 1.00 万元代理费。

      3、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     目         关联方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注]
 预付账款         咸亨国际               192.40                   -       1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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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关联方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孙佳水                      -                    -          0.40                0.40

其他应收款            杨煦常                      -                    -          0.20                0.20

                      小   计                     -                    -          0.60                0.60

   注: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预付绍兴咸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设备款实际已根据款项性
质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 目            关联方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账款             京昇科技                         -                -                -         1,530.83
                     长江包装                         -                -                -         1,302.75
                      孙建成                          -                -                -          613.63
                      冯一平                          -                -                -          246.49

                      冯一红                          -                -                -            80.87

                      戚奇凡                          -                -                -            45.29

                      王晓莹                          -                -                -            35.00

                      邵   波                         -                -                -            33.33
其他应付款
                      张建芬                          -                -                -            31.10

                      袁坚峰                          -                -                -            20.09

                      黄明德                          -                -                -                  -

                      陶兴华                          -                -                -            14.57

                      张桔圃                          -                -                -            14.31

                      赵军林                          -                -          1.34                1.34

                      小   计                         -                -          1.34            2,438.76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购买原辅材料、支付设备租金、购买关联方
资产及关联资金往来。
       2017年3月13日,发行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14年-2016年内已发生的关
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按照《公
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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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1-6月,公司
未发生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偶发性关联交易实现了对京华科技的100%控股,有效
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减少了关联交易。被收购方的资产质量优良、盈利稳定,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并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5、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2014年-2016年,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
事黄文礼、刘玉龙及李黎对2014年-2016年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已经通过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现将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规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相关规定,提交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2014-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
正常发生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系公司与关联方依据或参考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017年1-6月,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情况及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2016 年度薪酬
  姓名                职务               性别   持股数量(股)
                                                                   (万元)
 孙建成         董事长、总经理            男     11,407,640             47.60

 袁坚峰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663,200             31.4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
 冯一平                                   女      2,123,220             26.27
                    责人
 谢高翔         董事、副总经理            男       933,240              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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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陈金通                  董事                    男     1,478,400             17.54

    熊建华                  董事                    男     1,326,600             16.80

    黄文礼                独立董事                  男           -                 2.50

    刘玉龙                独立董事                  男           -                 2.50

    李    黎              独立董事                  女           -                 2.50

    王富青               监事会主席                 男     1,478,400             16.62

    张建芬             股东代表监事                 女     369,600                 9.18

    周敏华             职工代表监事                 男           -                 6.96

    邵    波              副总经理                  男     747,120               22.59

    冯一红                副总经理                  女     1,573,440             15.55

    戚奇凡                副总经理                  男     2,435,400             21.26

    蒋建根                副总经理                  男     1,478,400             18.13

    钱明均               董事会秘书                 男     300,000               18.60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及其兼职情况

姓名                                    简历                           兼职单位、职务
           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2月至1991年7月,任绍兴
           市第一塑料厂厂长;1991年7月至1992年9月,任绍兴市第
           二塑料厂厂长;1992年9月至2005年5月任京华制品董事长
                                                                 京华科技执行董事兼经理,兴
           兼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任京华制品董事兼总经
孙建成                                                           晟投资执行董事,长江包装董
           理;2006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京华制品董事长兼总经理;
                                                                 事长
           2008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京华制品董事长,2013年8月至
           2016年3月任京华制品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
           京华激光董事长、总经理
           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
           上虞师范教师;1989年12月至1992年11月,任华越微电子
           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京华制品
袁坚峰                                                           长江包装董事
           技术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3年1月,任京昇科技副总经
           理;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京华制品副总经理;2016
           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64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1980年12月至1991年7月,任
           绍兴县陶瓷厂财务出纳;1991年7月至1992年9月,任绍兴
           市第二塑料厂会计职务;1992年9月至1997年6月,任京华
           制品财务经理;1997年6月至1999年10月,任职于绍兴联     京华科技财务负责人,长江包
冯一平
           合发展总公司管理部;1999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京华     装董事
           制品财务经理;2005年5月至2014年6月,任京昇科技财务
           负责人;2007年4月至今任京华科技财务负责人;2009年2
           月至2013年8月任京华制品财务经理;2014年6月至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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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3月,任京华制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6年3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05年5月,任
            职于京华制品制版部;2005年5月至2014年6月任京昇科技
谢高翔      制版部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京华科技副总经理兼制版      京华科技制版部经理
            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京华制品董事;2016
            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2000年3月,任
            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机械厂技术负责人;2000年3月至
            2005年5月,历任京华制品工程师、生产部经理助理;2005
陈金通                                                             京华科技设备部经理
            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京昇科技设备部经理;2010年11
            月至今,任京华科技设备部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6月至2001年6月,任
            职于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2年7
            月,任职于上虞国泰光电有限公司;2002年7月至2005年5
熊建华                                                             京华科技技术中心经理
            月,任职于京华制品;2005年5月至2007年7月,任京昇科
            技技术部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京华科技技术中心经
            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员,江苏华
            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任浙江科技学院研究员,2016年5      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文礼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员,现任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     独立董事,慕容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慕容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会计学副教授,2002年7月2003年9月任中山大学教师,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
刘玉龙      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
                                                                   院副教授
            站、厦门涌泉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
            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
            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国家质检总局注册防伪专家,2002年12月至200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
            年6月任香港理工大学研究助理,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
                                                                   院教授,南京风力舰信息技术
李   黎     任安徽大学博士后,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香港理工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玺图
            大学访问学者,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任新加坡国立大学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访问学者,2004年6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现
            任南京风力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技术总监
            195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82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
            绍兴县小学教师;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任京华制品营
                                                                   浙江厦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王富青      销经理;2005年5月至2013年1月,任京昇科技营销经理;
                                                                   董事兼经理
            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京华制品营销经理、总监;2016
            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营销总监
            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
            京华制品出纳;2005年5月至2016年3月,任京昇科技会计;
张建芬                                                             京华科技会计
            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京华制品会计;2009年至今,
            任京华科技会计;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970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1990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
            职于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
周敏华      任绍兴虎彩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记账员;2005年10月至                无
            2006年8月,任绍兴宝龙机械助理会计;2007年8月至今,
            任京华制品仓管;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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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96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6月至1995年10月,任
             上虞棉纺织厂厂办秘书职务;1995年10月至1999年5月,
             任上虞漂染厂副厂长;1999年5月至2005年5月,任京华制
邵    波                                                                    无
             品综合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0年1月,任京昇科技人力
             资源部总监;2010年2月至2016年3月,任京华制品副总经
             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970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1988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
             职于绍兴弹簧鞍座厂;1998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职于
             京华制品营销部;2005年5月至2013年1月,历任京昇科技
冯一红                                                                      无
             业务员、营销部主任;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任京华制
             品营销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6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
             职于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1992年10月至2005年5月,历
             任京华制品工程师、制版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05年5
                                                                京华科技人力资源总监、监
戚奇凡       月至2007年7月,任京昇科技生产部经理;2007年7月至
                                                                事,长江包装董事
             2009年12月,任京华科技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
             京华科技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
             1964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4年3月,任
             职于绍兴农药厂;1984年3月至1992年6月,任职于绍兴市
             第一塑料厂,1992年6月至2000年3月,任职于绍兴市轻工
蒋建根       机械厂;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京华制品工程师、 京华科技营销总监
             设备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任京昇科技营销部
             经理,2007年7月至今,任京华科技营销总监;2016年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任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3月至
钱明均                                                                      无
             2016年3月,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
             2016年4月至今,任京华激光董事会秘书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晟投资,其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42.17%的股份。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建成,直接持有本公司 16.70%的股份,并通过兴晟投
     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28.60%的股份,合计拥有京华激光权益为 45.3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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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元

       资   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600,380.45      83,378,592.27    31,218,992.26      35,780,156.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2,076,227.43      34,989,343.57    24,050,933.15      29,854,482.47

应收账款               130,744,073.82     137,244,931.43   111,945,903.69      138,904,925.73

预付款项                   961,512.69         284,541.48       112,378.35         646,621.82

应收利息                              -                -                 -         31,387.50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560,292.47         934,829.93      703,304.41        1,105,503.86

存货                    77,982,312.40      98,750,392.75   100,766,935.30      78,693,877.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                    -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422,203.18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97,649.39       2,482,340.92     1,595,473.45      33,576,160.60

    流动资产合计       334,222,448.65     358,064,972.35   270,816,123.79      318,593,115.77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976,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90,728,345.94      88,697,865.67   94,934,576.88       77,789,099.72

在建工程                12,047,970.01       3,856,913.05      310,000.00        6,107,926.16


                                          1-2-5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   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42,267,772.39       41,827,022.85       12,764,210.72      13,054,731.96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1,031,162.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1,896.51        1,044,468.90         942,986.01        1,757,303.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0,002.90          748,000.00        2,227,050.00       5,408,2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8,975,987.75      136,174,270.47 113,154,823.61          105,148,424.46

       资产总计         483,198,436.40      494,239,242.82 383,970,947.40          423,741,540.23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350,000.00        49,000,000.00       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52,350,000.00        7,800,000.00        9,870,000.00      23,300,000.00

应付账款                 65,924,030.05      111,390,504.22       63,573,117.46      96,246,603.78

预收款项                     16,357.46          145,415.21         736,076.23          759,003.24

应付职工薪酬              5,914,294.40        5,956,746.91        6,589,544.02       6,343,493.32

应交税费                  5,992,010.86        9,131,449.74        5,994,136.32       9,759,861.54

应付利息                     13,841.47               47,729.17                -                    -

应付股利                                -                    -   27,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1,824,080.58       17,648,262.25        3,362,018.68      29,488,027.25


                                            1-2-5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                    -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47,384,614.82     201,120,107.50 127,624,892.71      165,896,989.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328,849.53         358,744.94     418,535.77          478,326.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8,849.53         358,744.94     418,535.77          478,326.60

负债合计                 147,713,464.35     201,478,852.44 128,043,428.48      166,375,315.73

股东权益:

股本                      68,300,000.00      68,300,000.00   66,000,000.00      12,630,732.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151,727,626.08     151,727,626.08   62,024,548.00       7,000,000.00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28,900.00                     -

专项储备                                -                -                -                    -



                                            1-2-5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盈余公积                3,526,276.32           3,526,276.32   15,016,274.38       11,772,491.35

未分配利润            111,931,069.65          69,206,487.98 107,148,633.98       178,299,937.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35,484,972.05         292,760,390.38 250,160,556.36       209,703,160.88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5,766,962.56       47,663,063.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5,484,972.05         292,760,390.38 255,927,518.92       257,366,224.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83,198,436.40         494,239,242.82 383,970,947.40       423,741,540.23
      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9,775,067.78       440,607,578.21 428,589,267.30      473,226,730.87

减:营业成本            170,910,489.78       286,476,516.50 277,356,078.12      323,258,045.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96,627.73         4,192,885.21    2,487,150.67        2,908,479.13

销售费用                  9,032,882.53        16,115,956.88   17,980,714.00      16,469,003.82

管理费用                 29,000,547.56        57,611,737.65   57,752,840.23      57,227,684.18

财务费用                   -198,674.63           574,499.52    1,447,657.97        3,074,516.08

资产减值损失               -323,907.96         1,487,543.04     -666,203.43        1,714,612.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13,160.52     327,418.70          280,383.5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
益
其他收益                     29,895.41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49,086,998.18        74,135,278.89   72,558,448.44      68,854,772.94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41,024.15         3,187,961.46    2,497,669.06        1,397,704.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25,797.11                 -                    -
置利得



                                             1-2-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1,255.00         347,379.39     563,723.68         728,794.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8,331.00                     -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49,526,767.33      76,975,860.96   74,492,393.82     69,523,682.18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802,185.66       9,202,389.50    9,088,798.02       7,640,941.96
四、净利润(净亏损
                         42,724,581.67      67,773,471.46   65,403,595.80     61,882,740.22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724,581.67      67,104,260.11   56,384,863.47     53,988,775.35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669,211.35    9,018,732.33       7,893,964.8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28,900.00      -28,900.00                     -
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900.00      -28,900.00                     -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                -                -                    -
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28,900.00      -28,900.00                     -
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900.00      -28,9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                -                                     -
融资产损益


                                           1-2-5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                        -                    -                    -
      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                        -                    -                    -
      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724,581.67            67,802,371.46       65,374,695.80        61,882,74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724,581.67            67,133,160.11       56,355,963.47        53,988,775.35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669,211.35           9,018,732.33       7,893,964.87
      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3                     0.9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3                     0.99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2,643,768.67          477,241,770.04            535,594,730.78      507,255,856.2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26,595.00                2,491,442.12          3,386,775.40          1,413,943.9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3,370,363.67          479,733,212.16            538,981,506.18      508,669,800.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4,120,977.07          285,143,862.89            395,994,456.08      335,189,107.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9,772,121.94               40,242,185.74         41,453,496.69         37,306,484.7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400,465.81               36,973,238.19         35,807,609.83         32,201,514.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2,876,973.73               24,107,525.87         23,633,465.39         21,621,088.8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170,538.55          386,466,812.69            496,889,027.99      426,318,195.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199,825.12               93,266,399.47         42,092,478.19         82,351,604.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1-2-5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6,839.48   320,632,815.22     30,280,383.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144,603.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60,000.00          6,460.00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56,839.48   320,783,878.70     30,280,383.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959,788.07              21,023,099.44    17,262,324.50     17,658,392.6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02,500.00   289,000,000.00     63,46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959,788.07              36,325,599.44   306,262,324.50     81,118,392.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59,788.07          -34,168,759.96       14,521,554.20     -50,838,009.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07,000.00   106,738,53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850,000.00         135,500,000.00        10,000,000.00      6,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2,340,000.00               3,871,000.00    56,590,000.00      8,18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90,000.00         148,778,000.00       173,328,536.00     14,1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8,500,000.00              96,500,000.00                -     1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4,097.93               54,210,653.89   148,588,281.44      7,742,173.5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50,880,000.00      1,080,000.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9,303,150.94               3,474,385.61    67,186,450.97     37,591,866.82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907,248.87         154,185,039.50       215,774,732.41     57,334,040.35



                                                      1-2-5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17,248.87              -5,407,039.50    -42,446,196.41             -43,154,040.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211.82              53,690,600.01     14,167,835.98             -11,640,444.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038,592.27              27,347,992.26     13,180,156.28             24,820,600.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561,380.45              81,038,592.27     27,347,992.26             13,180,156.28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汇会计师对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检,并出具了《关
        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
        汇会鉴[2017]4454号)。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58             -0.83               -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28.27          228.48        123.57              28.32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         223.07       3,006.24          2,631.32
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2       -122.34                   -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9           86.97         42.21              83.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6.40       -165.53                   -

小计                                                             46.97          453.38       2,883.33          2,743.37

减: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6.62           46.72             5.88           17.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0.35          406.66       2,877.45          2,725.9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6.92        901.87            789.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0.35          339.74       1,975.58          1,936.54




                                                      1-2-6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7           1.78           2.12                1.92
速动比率(倍)                         1.71           1.28           1.32                1.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9.56         36.88          21.74                59.45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57         40.77          33.35                39.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4           3.36           3.25                3.66
存货周转率(次)                       1.93           2.87           3.09                3.8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5,518.15       8,900.56       8,617.75            8,188.16
(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13.60         25.94          26.54                29.21
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3.47         24.60          29.89               37.9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利息保障倍数(倍)                  706.41          94.83          39.71                21.74
归属于公司普通     基本                0.63           0.99                 -                  -
股股东的每股收
                   稀释                0.63           0.99                 -                  -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基本                0.62           0.94                 -                  -
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每     稀释                0.62           0.94                 -                  -
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9           1.37           0.64                6.52
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79           0.21               -0.9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4.91           4.29           3.79               16.60
的每股净资产(元)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2,374.15 万元、38,397.10 万元和
49,423.92 万元和 48,319.84 万元,呈现一定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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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流动比率分别为 1.92、2.12、1.78 和 2.27,
流动资产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公司不断增加资产投入,实施
技改升级,提升自身生产能力,固定资产总额由 2014 年末的 7,778.91 万元增加
至 2017 年 6 月末的 9,072.83 万元,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637.53 万元、12,804.34 万元、
20,147.89 万元和 14,771.35 万元,发行人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
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57%、67.80%、92.24%和 91.69%。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6 月
  项    目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营业收入       25,977.51   44,060.76        2.80 42,858.93          -9.43 47,322.67        19.83

 营业成本       17,091.05   28,647.65        3.29 27,735.61         -14.20 32,325.80        21.29

毛利率(%)         34.21       34.98        -0.31      35.29        11.36     31.69        -2.52

 期间费用        3,783.48    7,430.22        -3.73    7,718.12        0.53   7,677.12       11.92

 营业利润        4,908.70    7,413.53        2.17     7,255.84        5.38   6,885.48       21.09

  净利润         4,272.46    6,777.35        3.62     6,540.36        5.69   6,188.27       22.22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
       3、未来发展与盈利能力趋势
       ①行业持续发展为公司带来市场机遇
       2014 年全球包装市场规模达到 6,770 亿美元,全球包装市场规模未来将持续
稳定增长,预计年复合增长率为 4.10%。作为增长的驱动力,这主要受新兴经济
体和转型经济体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所推动。城镇人口、房地产、建筑投资和医
疗保健市场的迅速增长,以及其他因素的改变也将影响到全球包装市场的需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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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化。此外,发展中国家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也将带动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进
而带动产品包装需求的增长。
     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随着包装行业社会需求量不断增大、业内科技水平日
益提高,我国包装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已成
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支撑性产业,包装工业总产值从 1980 年的
72 亿元增长至 2014 年的 1.50 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包装大国,初
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三大包装产业带。2015 年,国内包装工业总
产值完成 1.63 万亿元3,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 11
月上旬,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已达 1.70 万亿元,继续保持世界第二大包装产品
生产国地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数据显示,2015 年,全国印
刷业总产值超过 1.12 万亿元,印刷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促进了包装印刷业
的进一步发展。
     公司目前立足于中高端烟包生产领域,在设备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
防伪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积累了明显的优势。公司已经与浙江中烟、湖北中烟、
江苏中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关产品订单持续且有保障。未来,随着消费
升级以及烟、酒、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消费品对产品包装在环保、美观和防伪
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应用激光全息防伪标签及包装材料的消费品数量将明显
增加,原有普通印刷包装将被替代,国内中高端激光全息防伪包装市场发展前景
广阔,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市场发展机遇。
     ②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有利地
位。未来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创新理念和产品开发战略,联
合国内部分知名高校,在保持原有激光全息防伪膜及防伪纸等核心产品结构的基
础上,推广新产品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纸和精准定位激光全息薄型金属板,加
快精准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在保持公司核心产品高附加值的状况下,拓
展公司新产品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http://www.chyxx.com/)发布的《2016-2022   年中国包装行业运营态势及
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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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③发行上市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
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提高。同时,公司将扩大非流动资产规模,优化产品
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合理评估募投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公司已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及
市场分析,对自身未来发展走向制定了长期规划。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建成后,公
司产能将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得以强化,单位生产成本降低,综合盈利能力将
有所提高。产能扩大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拓,吸引优质客户,扩
大市场占有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将正式登陆资本市场,依靠新的发展平台,公司将进
一步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及管理水平,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提高自身盈利水
平。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
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 2015 年 3 月 23 日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 2014
年度发放现金红利 549.11 万元。
    根据 2016 年 1 月 25 日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 2015
年度发放现金红利 2,593.8 万元。
    根据 2017 年 3 月 13 日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进行过两次分红: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以银行转账
方式向孙建成等 27 位股东支付现金股利 549.11 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
毕;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兴晟投资、孙建成等股东支付现
金红利 2,593.80 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2-6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
章程(草案)》中对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
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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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
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高比例
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之前所滚存的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六)发行人控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外,无其他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京华科技概况

公司名称                              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建成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绍兴生态产业园银山路以南

经营范围              激光技术开发,生产、加工:激光全息薄膜,销售:自产产品


    2、京华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京华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2-6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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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总资产       160,664,800.64      182,041,210.30   169,483,313.88   192,363,517.02

净资产        76,652,590.79       62,049,671.04    19,223,208.54   158,876,878.75

净利润        14,602,919.75       32,826,462.50    30,062,441.09    26,313,216.25




                                       1-2-6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7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实
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
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于募投   备案单位及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环评批文
                                                   项目资金     文号
年产 5 万吨精     年产 5 万吨精准
                                                                             绍兴市越
准定位激光全      定位激光全息防                              绍兴市越城
                                     29,800        29,800                    城区环境
息防伪包装材      伪包装材料建设                              区发展和改
                                                                              保护局
料建设项目及           项目                                       革局
                                                                              越环审
激光全息防伪      激光全息防伪包                                越发改备
                                                                             [2016]24
包装材料研发      装材料研发中心     3,360         3,360      [2016]34 号
                                                                                号
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   计                 33,160        33,160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
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需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方式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安排及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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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储安排的相关规定如下: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的分析


    公司在深入研究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自身优势和现阶段主要发展限制
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战略目标和计划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
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依托公司
的技术优势,实现生产工艺的优化以及新产品的开发,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
点。此外,研发中心的建设将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
司后续发展提供动力与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方向,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各项重点经济技术指标良好,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和较高的预期收
益,将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盈利前景。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行业生产经营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等外
部环境不存在大幅波动的前提下,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
设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新增年利润总额可达 7,548 万元,相应的销售税金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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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加估算为 3,614 万元,盈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在的防伪包装行业企业数量较多,集中度较低,企业单体规模较小,
竞争激烈。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节能环保的生产工艺,主要工艺设备从
投资经济性和设备先进性两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具有生产效益高、性能稳定可靠
等优点,大幅度提升了产品质量,并有效降低了设备维修率和水、电的消耗量,
对降低生产成本有较大帮助。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开拓公司在金属包装领域的
全新市场,填补国内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金属包装市场的空白。通过本项目的新技
术应用,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丰富产品种类,有利于技术研发与生
产、市场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快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和
市场竞争优势转化,提高综合竞争力。

(三)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公司的
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降低。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公司的净
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厂房建设投入、机器设备
购置及研发中心办公和实验所需的必要设备投入,这些固定资产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固定资产原值为29,515万元,年固定资产
折旧费为2,804万元参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财务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产后,公司新增年营业收入为60,000万元,年营业成本为42,838万元,毛利
率约为28.60%,相对稳定。因此,即使不考虑新建项目的利润贡献,未来产生
的毛利可以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新增折旧而低于现有水平,以公司正常经
营情况就可以抵消上述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综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
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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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外”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还需关注下列风险: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自公司核心产品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的销售,上述
产品主要应用于烟、酒等消费品的包装领域,消费品包装市场的发展依托于消费
品市场的发展,消费品市场易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停滞或下
滑都将给我国消费品市场带来不利影响,造成消费品的产销量下降,消费品市场
的不振将直接影响相关包装市场的发展,从而造成公司产品产销量下降、回款速
度减缓以及坏账增加等状况,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

(二)与经营相关的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原膜及涂料,报告期内,主要原材
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在 80%以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率和公
司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但若受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则会直接影响公
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一定风险。
    2、资产抵押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已用于向
金融机构借款的抵押、担保或质押,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4,282.02 万元,
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47.20%,抵押的三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4,226.78 万元,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100.00%,如果公司资金安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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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使用不当,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金融机构将
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
响。
       3、技术泄密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近年我国防伪包装行业发展较快,人才及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研发人才不仅
需要精通光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多学科理论知识,还需要熟悉下游市场情
况,具备长期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人才的培养难度较大,且
研发人才的储备是保证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稳定的关键。
    目前,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密工作和人才安置工作,在技术保密方面,公司
设置技术访问防火墙,对技术资料设置不同级别的阅读权限,公司还针对不同的
研发成果采取不同的技术保密措施,对于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公司与技术人员
签订《保密协议》,对于合作研发的技术成果,公司与合作研发单位签订《技术
开发(委托)合同》,规定双方参与研发项目人员的保密义务,防止技术泄密。
在人才安置方面,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在薪酬福利待遇上
也向技术人员重点倾斜。但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
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供应商集中、指定采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较为集中,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20,464.48 万元、18,531.15 万元、16,974.60 万元和 10,242.67 万元,占当期采购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7.08%、63.26%、61.16%和 66.53%。其中,浙江中烟指定公
司生产烟用条/盒包装激光全息防伪纸所需的原纸由杭州三润、宁波三润统一采
购供应,发行人向杭州三润、宁波三润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11,775.75 万元、
11,170.49 万元、10,255.73 万元和 5,689.28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60%、38.13%、36.96%和 36.96%。尽管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货源充足,供应稳
定正常,同时,发行人也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以备不时之需,但仍不排除这
些供应商以及指定供应商因内外部原因导致其无法按时交货,进而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客户的招投标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浙江中烟及下属企业、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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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下属企业均采用招投标方式确认其烟用包装防伪材料供应商。充分考虑发行人
产品的技术优势、产品适用性以及烟草行业经验与适应性壁垒,公司向上述主要
客户销售的产品被替代可能性较低,尽管公司作为上述主要客户合格供应商与上
述客户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能够持续中标,但若公司在新的招投标中
未能中标,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烟草行业中高端产品快速发展。得益于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
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以及较快的市场反应速度,公司形成了较强的综合市场服务
能力以及较高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2%、
35.11%、34.74%和 34.17%,总体毛利率较为平稳。但由于受到烟草行业招投标
制度、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未来
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3,890.49 万元、11,194.59 万元、
13,724.49 万元和 13,074.4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3.60%、41.34%、38.33%
和 39.12%。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大烟草公司或其指定印刷厂,资信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发
生大额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
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尽管发行人 98%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期限较短,
同时公司亦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且比较集中,若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出现偿债风险,发行人财
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用于提升公司技术
研发实力、扩大原有产能及推出新产品。虽然公司在规划与决策过程中已综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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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但仍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
市场开拓情况及工程进度等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项目实施风险。如果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将导致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规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从而对公司的整体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计为 2,804 万
元,增加了公司的固定生产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至达产需要
一定的时间,同时也可能存在因产品市场开拓不力或新增产能消化受阻而导致不
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
成本的比例,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系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
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
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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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浙江省绍兴市城
发行人:浙江京华激光
                          东经济技术开发         0575-88122757    0575-88122755    钱明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区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   杭州市五星路 201
                                                 0571-87902731    0571-87902731    冉成伟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
                         银城中路 501 号          021-20511000    021-20511999      李波
  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心 11-12 层
                          浙江省杭州市江
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
                          干区新业路 8 号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0571-88879999    0571-88879010    金刚锋
                          华联时代大厦 A
      合伙)
                              幢 601 室
                          浙江省杭州市江
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      干区新业路 8 号
                                                 0571-88879326    0571-88879992    张晓筠
  产评估有限公司          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1202 室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陆家嘴东路 166          021-68870587    021-58754185        -
    司上海分公司                号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                -                     -             -             -
      庆春支行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      上海市浦东南路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海证券交易所          528 号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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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0 月 12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10 月 13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证券交易所上市




                                       1-2-7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13:30-16:30。
    投资者也可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以
及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
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1-2-7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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