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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通发展: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 集 投 票 权 的 起 止 时 间 : 2017 年 11 月 7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 ( 上 午
9:30-11:30,下午13:00-16: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维胜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独立董事陈维胜先生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
“本报告书”)。
     1、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陈维胜,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科技信息室主任,有色金属传媒
中心副社长、副总编,现任《中国金属通报》杂志社社长。2016 年 12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表决理由: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
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及
    5
          考核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期间(每日 9:00-16:3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
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 104 国道北侧
    收件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4-2148011
    邮政编码:2515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维胜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
代理人出席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
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1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2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