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7-11-14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索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关于<索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披露媒体进行公告。根据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由于公司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故本次核查期间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自公司 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市之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止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
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 2017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
卖变动证明》、《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本次自查期间,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仅存在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变更股数
2017.10.18 买入 500
2017.10.18 买入 200
2017.10.18 买入 100
2017.10.18 买入 300
1 张东波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17.10.20 卖出 500
2017.10.20 卖出 300
2017.10.23 买入 300
2017.10.25 卖出 300
2017.10.26 卖出 300
2017.10.17 买入 100
2 付春玉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17.10.18 买入 100
2017.10.23 卖出 200
2017.8.18 买入 200
3 郭倩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17.8.18 买入 100
2017.8.21 卖出 300
4 曾立兵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17.9.12 买入 100
2017.9.6 买入 100
2017.9.6 买入 100
2017.9.6 买入 100
2017.9.28 卖出 200
5 李军 中层管理人员 2017.9.28 卖出 100
2017.10.9 买入 300
2017.10.16 卖出 300
2017.10.17 买入 100
2017.10.17 买入 200
2017.9.14 买入 100
2017.9.21 卖出 100
6 王勇国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17.10.13 买入 100
2017.10.13 买入 100
2017.10.12 买入 100
7 陈长声 中层管理人员 2017.10.16 买入 100
2017.10.16 买入 100
2017.8.21 买入 100
2017.8.22 卖出 100
2017.8.23 买入 100
2017.8.25 卖出 100
2017.8.30 买入 100
2017.8.31 卖出 100
8 王钰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17.9.25 买入 100
2017.9.28 卖出 100
2017.9.29 买入 100
2017.10.11 卖出 100
2017.10.13 买入 100
2017.10.18 卖出 100
根据张东波等 8 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
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
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