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钟强、陈献忠所持 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旗碳素”)部分股权,并对锦旗 碳素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锦旗碳素的注册资本增加 至人民币 12,800 万元,公司持有锦旗碳素 6,526.06 万元出资额,约占 其资本总额的 51%,锦旗碳素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13,902.047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尚未签署,能否按计划进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辉”)、重庆旗能电 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能电铝”)、钟强、陈献忠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2、在中介机构对锦旗碳素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及各方协商的基础上, 公司拟以人民币 1,959.882 万元收购钟强所持锦旗碳素 12.4%的股权;以人民币 474.165 万元收购陈献忠所持锦旗碳素 3%的股权;同时向锦旗碳素增资人民币 11,468 万元,其中 5,38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6,08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锦旗碳素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2,800 万元, 1 公司持有锦旗碳素 6,526.06 万元出资额,约占其资本总额的 51%,锦旗碳素成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此次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增资扩股事项已经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 2010 年 12 月 22 日,住所位于重庆市南川区 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路 56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传 廷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565643193C,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取得 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 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矿山配 件,建筑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322,744,853.10 386,075,133.82 净资产 272,527,470.41 273,475,365.21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3,595,290.00 13,164,243.80 净利润 4,168,962.49 1,551,262.95 2、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22 日,住所位于重庆市綦江区 古南街道北渡场 110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敬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6814537331,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铝、氧 2 化铝、高纯铝、铝合金、铝材及其制品、钢芯铝绞线、碳素阳极;电力开发;灰 渣综合利用;从事建筑相关行业(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 执业);工业用水服务;供热;销售:铝土矿、煤炭;零售(票据式):氢氧化钠 (固体,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 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7,576,476,016.07 7,934,010,098.90 净资产 1,558,093,439.90 1,422,019,554.29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150,496,724.18 1,980,301,293.67 净利润 -11,270,863.70 -138,831,064.32 3、钟强 钟强,身份证号码:512323********0110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场口巷 5 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强先生:中国国籍,曾任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锦 旗碳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陈献忠 身份证号:321111********1210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香江花城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献忠先生:中国国籍,曾任镇江李裕碳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友联碳 素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为湖北润阳碳素有限公 司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3 1、企业名称: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072348225K 4、住所:重庆市綦江区铝产业园(倒班楼 5 号楼 3 单元 1-1) 5、法定代表人:钟强 6、注册资本:7,416 万元 7、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16 日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石墨化阴极、石墨电极、 铝电解用钢爪、铝合金、石油焦、氧化铝、煅后焦;销售:废阳极、铝锭、电解 质(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余热发电。(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目前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锦辉 3,676.60 49.60% 2 旗能电铝 1,853.70 25.00% 3 钟强 1,515.10 20.40% 4 陈献忠 370.60 5.00% 合计 7,416.00 100.00% 10、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索通发展 6,526.06 50.99% 2 新锦辉 3,676.60 28.72% 3 旗能电铝 1,853.70 14.48% 4 钟强 595.52 4.65% 5 陈献忠 148.12 1.16% 合计 12,800.00 100.00% 11、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1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4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59,256,969.14 262,111,639.14 总负债 156,598,892.12 141,110,679.21 净资产 102,658,077.02 121,000,959.93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60,001,690.62 330,787,866.33 净利润 22,401,809.05 18,342,882.91 注:以上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 字[2018]第 4-00341 号。 13、评估情况 根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重康评报字(2018)第 144 号,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目的:为锦旗碳素拟增资扩股提供锦旗碳素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 (2)评估对象:锦旗碳素的股东全部权益 (3)评估范围:锦旗碳素申报的整体资产及负债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6)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7)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定估算,截至评估基准日,锦旗碳素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 25,925.70 万元,负债总额 15,659.89 万元,净资产 10,265.81 万元。经评估, 资产总额 27,596.10 万元,负债总额 15,659,89 万元,净资产 11,936.21 万元, 评估增值 1,670.40 万元,增值率 16.27%。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定估算,锦旗碳素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为 15,349.59 万元。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论相差 3,413.38 万元,差异率为 28.60%。 评估人员分析认为: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仅仅反映企业各单项 5 资产价值累加并扣除负债后的净额,未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客户关系、商誉 等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而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为企业未来预期净收 益的折现价值,其价值内涵包括企业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给股东带来的未来利益 流入,比较接近企业实际和潜在的盈利能力情况。因此,评估师充分考虑各种因 素后确定选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比较符合评估对象的特征并有效地 服务于评估目的。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经综合分析后以收益法的结论确定评估值。锦 旗碳素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15,349.59 万元。 四、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待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协议主 要内容做进一步信息披露。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做大做强主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本次对外投 资是实现公司在西部地区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与公司在云南投资的项目形成有 效协同互补。 2.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 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签约不确定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已经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尚未正式签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项目存在不能如期推进的风险。 2.整合管理风险 如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技术研发、 人力资源、财务融资、企业文化等众多方面进行整合,且需要一定时间。因此, 公司与标的公司实现顺利整合所需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投资回报不确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预期业绩的实现受自身经营情况 及经营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 6 能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