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茶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2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作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董事(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
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6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华兴所”)
在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解决连江茶花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
策、法律、法规,公司拟订的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
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方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拟自 2017 年起将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5 万元/年(含个人所得税)调整至人
民币 7 万元/年(含个人所得税),该津贴由公司按月以货币方式支付给独立董事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我们认为,随着公司上市和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量也随之增加,公司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地薪酬水平以及本
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市
场行情,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
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
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玲、肖阳、潘越
                                                   2017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