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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韩建河山: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环保工程合同的公告2019-11-27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环保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下属
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北海诚
德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132+180 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
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 9289 万元(含
税),对应营业收入约 8220 万元,单笔合同收入相当于清青环保 2018 年全年营
业收入的 46.08%,相当于清青环保 2019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 97.64%,该合同工
期 150 天,预计将于 2020 年上半年完成并确认收入,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将对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概况
    1、合同名称: 《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132+180 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包
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
    2、工程内容及施工:132 平方米+180 平方米烧结机两条生产线烟气脱硝,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设备,是包含设计、技改、施工、安装、设备采购、
调试达产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3、施工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烧结分厂
    4、工程日期: 自开工令发出后 150 个日历天
    5、工程总价:9289 万元人民币(含税)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 10%的预付款;设计方案通过审核
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 30%;通过环保监督
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 15%;验收合格后半年内运营成本达标支付合同总
额的 15%;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5%,质保期满三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5%。
    7、签订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
       二、合同对方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3、法定代表人:黄庆周
    4、注册资本:5 亿元
    5、经营范围:镍矿、铬矿、镍铬合金及不锈钢产品的生产、加工及自产产
品销售,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6、主要股东:合同对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合同对方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合同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公司人员储备、技术水平、工程管理能力均能
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
    2、合同金额 9289 万元,对应营业收入约 8220 万元,单笔合同收入相当于
清青环保 2018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 46.08%,相当于清青环保 2019 年上半年营业
收入的 97.64%,该合同工期 150 日历日,预计将于 2020 年上半年完成并确认收
入,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
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
款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延缓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