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18-04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内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年利率为 6%,低于中曼控
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获资金的年利率。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
担保。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一、接受财务资助的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中曼控股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年利率为 6%,低于中曼控股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所获资金的年利率,利息从实际到账之日起算,按实际使用金额和用
款天数计算,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逢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001 室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曼控股持有公司 146,369,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36.59%,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
需要、项目建设及战略发展,中曼控股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低于中曼控股
所获资金的利率,且无须公司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朱逢学先生、李春第先生、李世光先
生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曼控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的资
金保障,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向中曼控股借款的年利率为 6%,低于中曼控股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所获资金的年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交易遵循了客观、
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逢学先生、李春第先生、李世光先生回避
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向中曼控股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