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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森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2018-11-1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证券代码:603626          公告编号:2018-06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特别提示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森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
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网下申购日同为2018年11月
16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在2018年11月16日
(T日)申购时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1
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2018年11月15日(T-1日)17:00前将《网下申购
表》Excel电子文件提交至主承销商指定发行系统并在次日11:30前足额缴纳申购保
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申购保证金
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机构投资者
应在2018年11月16日(T日)提交《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等全套申购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为中午11:30。《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应与前一日提交的excel
电子文件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以Excel版文件信息为
准。未按要求盖章扫描《网下申购表》或未按要求发送发行系统,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

    (二)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
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
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
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年11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
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
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8年11月
20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
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8年11月20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
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科森
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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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中止本次
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
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1,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18,300万元。
    (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八)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
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
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
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
行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11月14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
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森转
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1号”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科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21”。

    2、本次共发行61,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100,000
张(610,000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科森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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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10%。如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 A 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
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原 A 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
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
数量。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46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
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为可转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
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415,576,797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609,650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43%。其中,原 A 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158,106,732 股,可优先认购的可转
债上限总额约 231,942 手,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 257,470,065 股,可优先认
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377,708 手。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
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金根承诺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额 10%的可转债份额,
即认购金额不低于 6,100 万元。

    5、原无限售条件的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753626”,配售简称为“科森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有限售条件的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网下认购配售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处进行。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
“754626”,申购简称为“科森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 千手(100 万元),如超过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网上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
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1,000 万元),超过 1 万手(1,000 万元)的必


                                      4
须是 1 万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50 万手(5 亿元)。

    本次发行的科森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科森转债上市首日
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科森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
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科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科森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
发行科森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科森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
读《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
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1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
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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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5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科森科技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67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转换为可转债手数,每1手为
一个申购单位。(具体参见《发行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

    (二)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2018年11月15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2018年11月16日,原无限售条件的股东
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原有限
售条件的股东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于 9:00~15:00 在主承销商处进行。逾期视
为自动放弃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
进行。

    (三)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
按每股配售 1.46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数量,并按 1,000 元/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手的部分舍掉取整。

    2、提交认购文件: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应按本方案的要
求,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T 日)9:00-15:00 通过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网址:
http://dzfx.htsec.com ), 或 者 登 陆 海 通 证 券 官 方 网 址 ( 网 址 :
https://www.htsec.com/ChannelHome/index.shtml),点击“再融资首页”,并按照页
面右上方“新手指引”进行操作。推荐使用 Chrome 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有问题请
致电咨询 021 -23219622 、021 -23219496。

    全套认购文件包括:

    ① 在线填写提交《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 版文件并导出,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6
    ②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③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

    ⑤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⑥ 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有)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 Excel 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签章扫描件内容完全一
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以 Excel 版文件信息为准。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一旦提交至主承销商指定的
发行系统,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全套认购文件有且只有一次提交机会!为保障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的权益,
请务必按照提供的材料模版和要求的格式发送相关的材料,避免影响参与此次配
售!

    3、参与优先认购的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T 日)
15: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
数量。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还有剩余,
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T+3 日)通知收款银行将余额
部分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网下优先认购表》中的退款账号必须与认购缴款账号保
持一致。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账号:010900120510531

    汇入行地点:上海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96686



                                     7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8290003335

    联系电话:021-23219464

    联系人:王昕

    (四)原 A 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753626”,配售简称为“科森配债”。

    2、认购1手“科森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3、若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购“科森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科森配
债”的可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
       (五)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

       (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
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验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认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律师见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科森转债”总额为61,000万元人民币。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的具体数量请参见《发行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

       (三)申购时间

    2018年11月16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
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
行。

       (四)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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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54626”,申购简称为“科森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
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
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
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
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
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
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11月16日(T日)前办妥上
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10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七)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根据总
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
签号码认购1手。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11月16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
每1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
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11月1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年11月19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昆
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
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11月1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
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




                                   11
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8年11月20日(T+2日)将在《上海证券报》刊登
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
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2018年11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
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
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

    (十)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上交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申
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11月22
日(T+4日)刊登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
果公告》。




                                     12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
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科森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科森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10 亿元,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具体数
量可参见《发行公告》“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18 年 11 月 16 日(T 日)11:30 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
行申购。根据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
获配科森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
效申购量获配科森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
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精确到小数点后 12 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效申
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 1,000 元 10 张取整),对于计算出不足
10 张的部分(尾数保留 3 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从大到
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配售




                                     13
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六)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
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1,000 万元),超过 1 万手(1,000 万元)的必
须是 1 万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50 万手(5 亿元)。参与本次
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科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
并准备相关资料。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
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T 日)11:3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
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 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
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4、本次网下发行的科森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科森转债
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科森转债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

    2、投资者须在 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日)17:00 前提交《网下申购表》excel
文件,并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T 日)11:30 前提交《网下申购表》扫描件等全
套文件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发行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海通证券发行电子平台(网址:http://dzfx.htsec.com),或者登陆海
通证券官方网址(网址:https://www.htsec.com/ChannelHome/index.shtml)首页,
点击“再融资首页”,并按照页面右上方“新手指引”进行操作。推荐使用 Chrome




                                     14
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 021 -23219622 、021 -23219496。

    (2)全套认购文件包括:

    ①在线填写提交《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 版文件并导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③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

    ⑤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⑥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加盖公章)(如有)

    (3)确认及查询:投资者填写并盖章扫描的《网下申购表》一旦发送至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发行系统,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
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表》。请投资者务必保证 Excel 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
签章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以 Excel 版文件
信息为准。未按要求盖章扫描《网下申购表》或未按要求发送发行系统,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

    3、缴纳申购保证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T 日)
11:30 前按时足额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见下表)。每一参与网下
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
账户(或每个产品)50 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其
对应的已缴纳申购保证金将不早于 T+1 日按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每个产品所缴
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15
    账号:010900120510531

    汇入行地点:上海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96686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8290003335

    联系电话:021-23219464

    联系人:王昕

    4、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①2018 年 11 月 19 日(T+1 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刊登《昆
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
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
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
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获得配售的机
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
分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T+2 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②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
申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T+2 日)17:00 之前
(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
行账户(同上述申购保证金收款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
证券账户号码。投资者补缴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与其缴纳申购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应属于同一账户。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T+2 日)
17:00 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
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科森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 2018 年 11 月 22 日(T+4 日)刊登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③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16
    (八)结算登记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
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
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十)验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网下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
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十一)律师见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将对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
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1,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17
的30%,即18,300万元。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昆嘉路389号

   电话:0512-36688666

   联系人:向雪梅、徐宁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 -23219622 、021 -23219496



                                         发行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