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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 楼墨尔本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5,351,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00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小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清源科技(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_        Hong Daniel、施贲宁、彭开臣、李强、
   李德芳、杜兴强___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叶顺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 程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05,351,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沈纬、杨奇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