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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6-06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清源科技(厦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易捷”)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
       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加上本次担保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1.50 亿元。
     担保期限:为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核定的担                  预计签    担保
被担保方/融资主体        担保方                  融资机构
                                    保额度                   约时间    方式
                                                厦门银行股             连 带
清源易捷(厦门)新 清源科技(厦门)5,000   万                2017 年
                                                份有限公司             责 任
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6月
                                                杏林支行               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1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易捷”)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999 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发电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
                 项目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力电控设备销售。

    财务状况: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85,343,326.68 元,净资产为 157,491,240.40 元,流动负债合计
                 为 627,852,086.28 元,负债总额为 627,852,086.28 元,2017 年 1
                 -3 月营业收入为 27,144,777.32 元,净利润为 4,163,931.46 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易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

    3、担保期限: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4、保证范围:授信银行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
                                        2
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
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
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等公司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3,553.42 万元,
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9,653.42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423.53 万元的 80.03%、72.86%,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情况说明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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