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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1-25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
司控股股东 Hong Daniel 先生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年化利
率为 5.8%,与 Hong Daniel 先生进行股权质押取得出借款的利率相同,低于外部
融资综合成本。上述借款无需抵押或担保。
    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与 Hong Daniel 先生或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 Hong Daniel 先生借款人
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年化利率为 5.8%,与 Hong Daniel 先生进行
股权质押取得出借款的利率相同。目前 Hong Daniel 先生已经和融出方签署《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但尚未进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上述借款无需抵
押或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 Hong Daniel 先生,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与 Hong Daniel 先生或其他关联
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Hong Daniel 先生,澳大利亚国籍,现任公司的董事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Hong Daniel 先生为公
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借款构成了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除向关联自然人 Hong Daniel 先生支付薪酬外,不存在其
他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人:Hong Daniel
    借款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借款用途:该项借款用于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
    借款利率:年化利率 5.8%
    借款期限:1 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为 5.8%,资金来源于 Hong Daniel 先生质押股权取得出借
款,且利率与其股票质押利率相同,该利率低于公司目前的融资综合成本,有利
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借款成本低于公
司目前的融资综合成本,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Hong Daniel 回避了
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 Hong Daniel 先生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年化利率为 5.8%,与 Hong
Daniel 先生进行股权质押取得出借款的利率相同,该利率低于公司目前的融资综
合成本,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 Hong Daniel 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拟向控股股东 Hong Daniel 先生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年化利率为
5.8%,与 Hong Daniel 先生进行股权质押取得出借款的利率相同,该利率低于公
司目前的融资综合成本,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