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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01-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清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清源科技(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2 号)核准,清源
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源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845 万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7,380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845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535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十二个月。本次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为芜湖卓瑞增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信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汇天使高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富汇科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20,350,000 股,将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上市流通。

    2. 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股本为 27,38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6,845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535 万股。前述限售股形成后,公
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芜湖卓瑞增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富汇天使高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富汇科源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前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4 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0,35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股数量
        芜湖卓瑞增长投资管
 1                            9,250,000            3.38%          9,250,000       0
        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信泽创业投资中
 2                            5,365,000            1.96%          5,365,000       0
            心(有限合伙)
        北京富汇天使高技术
 3                            2,960,000            1.08%          2,960,000       0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富汇科源创业投
 4                            2,775,000            1.01%          2,775,000       0
        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20,350,000            7.43%       20,350,000        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源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清源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