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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3-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清源股份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176.43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清源科技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6)。


    截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清源股份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但是,由于公司财务人员的失误,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的金额误转成 10,400.00 万元。经检查确认后,公司财务及时发现了错误,
并申请转回多转的 223.57 万元。公司已经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等相关情况通知
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清源股份已经就该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采取如下措施,以杜绝此
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1.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2. 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

    3. 公司将加强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的沟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但是,由于公司财务人员的失误,归还闲置募集资
金的金额误转成 10,400.00 万元。经检查确认后,公司财务及时发现了错误,并
申请转回多转的 223.57 万元。中信建投今后将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进行的督导,对清源股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